更新时间:2022.09.30
手机录音证据不会失效可以永久保留。 录音文件在法定证据种类中属于视听资料对录音证据现行法律有着严格的限制。 具体如下: 1、依照诉讼规则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证据对于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法院查明案件事实,依法正确裁判都具
录音的对象必须是债务人或者承担义务的一方,只有债务人(欠款方)的讲话才能对他本人有约束力。电话录音内容必须完整反映债权债务的内容或者其他民事义务内容,录音证据应当未被剪接、剪辑或者伪造,前后连接紧密,内容未被篡改,具有客观真实性和连贯性。合
录音、摄像、聊天记录等能作为诉讼证据,但仍有一些限制。 一、录音、摄像、聊天记录等要尽量保留原始载体:《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第22条规定:“调查人员调查收集
如果录音证据是通过合法方式收集的,具有法律效力。
“他出轨了,是过错方,凭什么还要分走一半财产?”法庭之上,妻子非常愤怒,随后向法院提交了一张光盘,上面刻录着几年前丈夫承认自己出轨的录音。 但让她想不到的是,这份唯一的录音证据却并未被法院采信。 说实
“他出轨了,是过错方,凭什么还要分走一半财产?”法庭之上,妻子非常愤怒,随后向法院提交了一张光盘,上面刻录着几年前丈夫承认自己出轨的录音。 但让她想不到的是,这份唯一的录音证据却并未被法院采信。 说实
合同失效的情形如下: 1、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自然人订立的合同,没有经过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未获得追认的无权代理合同以及没有法人资格却以法人名义订立的合同; 2、违背当事人一方真实意愿的合同,包括欺诈的合同、胁迫的合同等; 3、
收条以下情况下无效: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打的收条,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打的收条没有经过其代理人追认的; 2、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出具的收条; 3、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收条;
有如下情况的,继承权会丧失: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不论是既遂还是未遂都丧失继承权;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继承人杀害其他继承人,既包括法定继承人杀害遗嘱继承人的情形,也包括遗嘱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