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6
法院进行协助过户时可以依法强制执行。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后被执行人拒绝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的,经债权人申请、法院可以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等方式强制执行。
判决生效后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
不协助过户强制执行的程序是:债权人需要依法起诉,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后债务人拒绝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的,经债权人申请、法院可以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等方式强制执行。
不协助过户强制执行的方式。强制执行程序的前提是,有生效的判决等法律文书。具体如下:1、当房屋过户判决、裁定等生效后,应当履行协助过户一方,有协助过户的义务;未协助过户,受让方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2、法院可采取冻结、查封等措施,要求协助过
当房屋过户判决、裁定等生效后,应当履行协助过户一方,有协助过户的义务;未协助过户,受让方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可采取冻结、查封等措施,要求协助过户一方,协助受让人办理过户。人民法院还可通过,向房管局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执行裁定书,帮助
不协助过户的,受让人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人民法院可采取冻结、查封等措施,让协助过户一方协助受让人办理过户手续。此外,人民法院还可以通过向房管局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执行裁定书的方式,帮助受让方办理房屋过户。
强制执行的条件: 一、权利人拥有合法有效的执行名义,比如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文书等; 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履行期限已经届满; 三、义务人没有依法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四、权利人要在申请执行的法定期限内申请。
以民事强制执行为例,要想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必须要满足的条件有:首先,申请强制执行的人必须持有合法的执行依据,一般是生效的裁判文书;其次,其申请的内容必须是可执行的;再次,义务人拒不履行执行依据所载明的义务。这三项是必须满足的条件,如果不符合
强制执行的条件有: 1、必须有效的行政裁判文书; 2、裁判文件必须有可执行的内容; 3、义务人拒绝履行司法文书规定的义务,即在履行期限内拒绝履行; 4、申请人在法定期限内申请执行,即履行期限届满未履行的两年之内; 5、符合人民法院管辖权的规
强制执行的开启需要满足如下条件:一、权利人拥有合法有效的执行名义,比如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文书等;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履行期限已经届满;三、义务人没有依法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可能是拒绝履行,也可能是错误履行
申请法院执行的条件主要有: 1、申请执行的民事判决、裁定必须已经生效; 2、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具有可执行的内容; 3、申请执行人必须是法律文书规定的权利人或者权利承受人; 4、义务人没有按照判决、裁定确定内容履行义务。
不协助过户强制执行如下:被告不履行判决书的,原告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或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经原告申请,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告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