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滥伐林木罪,是指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并核发采伐许可证,或者虽持有采伐许可证,但违背采伐证所规定的地点、数量、树种、方式而任意采伐本单位所有或管理的,以及本人自留山上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行为。 本罪的量刑具体如下: 1
符合下列条件才构成非法滥伐林木罪: 1、滥伐林木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2、主观方面由故意构成,且以非法牟利为目的; 3、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对森林资源的管理活动; 4、客观方面由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行为构成。
过失行为不构成滥伐林木罪。滥伐林木罪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不该滥伐,滥伐林木的行为会产生危害结果而有意实施滥伐行为。滥伐林木罪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保护林业资源的管理制度。乱砍滥伐树木,在这个时候主观方面应该表现为故意,所以并不属于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森林资源的管理活动。犯罪对象,是盗伐、滥伐的林木。行为人在林区收购盗伐、滥伐的林木的行为,极大地助长了盗伐、滥伐林木犯罪活动的蔓延、发展。对这种行为必须严厉打击。 (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
盗伐林木罪认定标准如下: 1、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森林资源的管理活动和林木的所有权。 2、客观要件:表现为违反保护森林法规,盗伐国家、集体和个人所有的森林及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行为。 3、主体要件:一般主体,既可以是普通公民,也可以
非法滥伐林木罪的犯罪构成是: 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保护林业资源的管理制度;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保护森林法规,违背采伐证所规定的地点、数量、树种、方式而任意采伐本单位所有或管理的,以及本人自留山上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行为; 3、主体
我国《刑法》中所规定的滥伐林木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包括有: 1、主体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 2、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3、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森林资源的管理活动; 4、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林区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
滥伐林木罪立案标准具体如下:若行为人滥伐十至二十立方米以上的;滥伐幼树五百至一千株以上的,构成滥伐林木罪,应当立案追诉。犯此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滥伐林木罪的量刑标准如下: 1、犯本罪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4、滥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森林或
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砍伐多少棵树木就到达立案标准,数量较大的标准一般是指:在林区盗伐林木材积2—5立方米或者幼树100—250株:在非林区,盗伐林木材积1—2.5立方米或者幼树50—125株。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
构成滥伐林木罪既遂的量刑: 1、构成滥伐林木罪既遂的,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行为人滥伐林木数量达到巨大标准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受雇采伐林木的,如果雇主命令雇工进行滥伐,雇工不承担刑事责任,雇主构成滥伐林木罪;如果雇工擅自在雇主制定的范围之外进行滥伐的,雇主不承担刑事责任,雇工构成滥伐林木罪。
具备下列要件即可确定构成非法滥伐林木罪: 1、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2、主观方面是出于故意,并以非法牟利为目的; 3、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森林资源的管理活动; 4、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在林区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情节严重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