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盗伐林木与滥伐林木之间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犯罪对象不同。滥伐林木罪中,行为人滥伐的对象是具有所有权或者采伐权的森林和其他林木;而盗伐林木罪中,行为人盗伐的对象则是既无所有权也无采伐权的森林和其他林木。 二、犯罪客观方面不同
非法收购、运输明知是盗伐、滥伐的林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滥伐林木罪的,根据滥伐林木的数量进行量刑。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
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以滥伐林木罪定罪处罚: (一)滥伐十至二十立方米以上的; (二)滥伐幼树五百至一千株以上的。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规定,滥伐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行为人构成滥伐林木罪既遂数量较大的,法院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滥伐林木罪既遂判刑标准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滥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从重处罚。
毁林涉嫌滥伐林木罪,立案标准是: (1)起点为10立方米至20立方米或者幼树500株至1000株; (2)滥伐林木50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2500株以上,为重大案件; (3)滥伐林木100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5000株以上,为特别重大案件。 滥
滥伐林木罪需要的犯罪构成: 1、主体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 2、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3、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森林资源的管理活动; 4、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林区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情节严重的行为。
滥伐林木罪的犯罪对象是林木。具体包括防护林、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特种用途林等。非法收购、运输明知是盗伐、滥伐的林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滥伐林木罪是指违反森林法及其他保护森林法规,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法律规定的其他主管部门批准,并合法采伐许可证,或者虽持有采伐许可证,但违背采伐证所规定的地点数量树种方式,而任意采伐本单位所有或管理的以及本人自留山上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情节严
我国的刑法规定,一般情况下,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公安机关可以立案追诉:1、带头组织、筹划、煽动盗伐林木,或破坏植被面积较大,导致森林资源遭受损失;2、盗伐防护林、经济林、特种用途林的;3、盗伐或屡教不改的;4、不听劝阻盗伐林木,或威胁护林人
滥伐林木罪既遂的,对实施该行为的被告人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二、四款规定,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