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07
异地上班养老保险不可以不转移。《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九条的规定,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养老保险可以转移到异地。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异地社保转入流程如下: 1、由用人单位或者参保人员向社保经办机构提出社保关系转移接续书面申请; 2、新参保机构需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于符合申请条件的,向参保人员社保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 3、对于不符合异地接续
跨省社保转移的,一般需要经过以下的4个步骤:1、用人单位或者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起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2、新参保地的审核转移接续申请,符合条件的,向原参保地发出同意接受函;3、原参保地办理转移手续;4、新参保地
养老保险办理转移一般是前往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提交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等材料,缴费凭证送到转入地社保局,由转入地进行审核开具联系函,转出地社保机构接到联系函后向转入地社保机构提供信息表,并将转移金额汇至转入地社保机构账户。自转入地收到
跨省社保转移手续如下:首先是参保人员携带本人的身份证、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到社保经办机构打印参保缴费凭证;其次是向转移地的社保机构提出转入申请,最后是转移地的社保机构为参保人员办理接入手续。
(一)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二)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
劳动者在异地就业后养老保险要转移。异地的单位需要及时为劳动者参保缴费,所以劳动者的养老保险等社保关系也要及时转移过去,由单位在新参保地为其参保缴费。
转移需要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
1、转移人本人或参保单位或代办人持申请材料到社保中心提出转出申请,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基本医疗保障参保(合)凭证》; 2、转移人持《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基本医疗保障参保(合)凭证》到转入地(即外省市)社保经办机构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