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6
股份回购与维护上市公司股价的稳定与新股发行、举借外债不同,股份回购是一种股本收缩的调整方法,通过减少对外发行股份,提高资产负债率,发挥财务杠杆效应,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然而,依据目前回购的相关规定,股份回购的发起决定权在董事会,因此一般的小
上市公司股份进行回购的标准: 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公司连续五年盈利,符合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的; 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 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原因出现的,股东大会通过修改章程的决议使公
上市公司股份进行回购的方式如下: 1、股份回购与维护上市公司股价的稳定与新股发行、举借外债不同,股份回购是一种股本收缩的调整方法,通过减少对外发行股份,提高资产负债率,发挥财务杠杆效应,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 2、股份回购的发起决定权在董事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
上市公司股份进行回购的流程如下: 1、上市公司依照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作出有效的股份回购决议; 2、与股东协商订立股份回购协议; 3、按照协议内容支付价款,履行义务; 4、办理变更登记。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要求公司以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公司连续五年盈利,符合本法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的; 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 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
公司回购股权的法定情形包括:有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法律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公司存在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等行为等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四款,上市公司股份需按照以下规定进行回购: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公司可以回购股东的股权,但只有在特定情况下才能回购。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法律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企业符合下列条件才能回购股份: 1、符合法定情形的,股东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2、减少企业注册资本; 3、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4、与持有本企业股份的其他企业合并; 5、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股份回购的基本形式有两种:目标公司将可用的现金或公积金分配给股东以换回后者手中所持的股票;公司通过发售债券,用募得的的款项来购回它自己的股票。
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流程: 1、当事人达成股权转让的合意; 2、取得半数股东同意转让证明,以及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证明; 3、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4、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修改公司章程; 5、办理变更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