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7
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条件是: 一、债务人实施了危害债权的行为。这包括两层含义: 1、债务人必须在债权成立后实施; 2、债务人的行为必须是减少其财产的财产。 二、债务人和第三人主观恶意。债务人是否有恶意,一般应当实行推定原则,即只要债务人实施行
1、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合法有效的债权,这是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前提条件。 2、债务人作出无偿或明显不合理低价处分财产的行为,这是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客观条件。 3、债务人的财产处分行为有害于债权的实现,只有债务人处分财产的行为有害于债权的实现时
债权人撤销权的构成要件为: 一、须以债务人所为的有害于债权人的行为作为撤销权的对象; 二、须以财产行为为撤销标的; 三、须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 四、对债务人以有偿方式处分其财产时,必须在债务人与受益人都具有恶意时,债权人方可行使其撤销权。
债权人撤销权,是指债务人实施了危害债权的行为,使债权人受到损失,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请求予以撤销的权利。从客观方面来看,债务人有放弃到期债权、无偿转让财产等使自己的财产减少或负担增加的行为;债务人的行为发生在债权成立之后,并已经发生了法律效力,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必须符合的法定条件具体如下: 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有合法有效的债权债务关系; 2、债务人实施了一定的处分财产的行为,包括实施了处分财产的积极行为(无偿转让或明显低价)或者实施了放弃债权的消极行为; 3、债务人的行为必须有害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需满足下列条件: 1、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合法有效的债权; 2、债务人作出无偿或明显不合理的低价处分财产的行为; 3、债务人的财产处分有害于债权的实现; 4、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应当以债权为限,只能根据自己享有的债权提起撤销权
行使任意撤销权,对动产,在支付之前是可以任意撤销的,但是对于不动产,登记了就不能够撤销了。 行使任意撤销权的条件: 1、须赠与标的物尚未交付或未移转登记。 2、须非为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
撤销权的行使需要的条件: 1、债务人有使自己的财产减少或负担增加的行为; 2、债务人的行为发生在债权成立之后,并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3、债务人的行为危害债权;等等。
债务人有减少财产或者增加债务人负担的行为,包括放弃到期债权、无偿转让财产和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债务人的行为发生在债权成立后,具有法律效力。如果上述行为发生在债权成立之前,此时债权不存在,不能认定为债权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撤销权的行使条件包括以下几项: 1、债务人的行为影响到债务人行使到期债权; 2、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合法债权已经到期; 3、债务人实施了积极减少自己的财产或消极对待自己的到期债权的行为。
一、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合法有效的债权。 二、债务人实施了一定处分财产的行为。债务人处分财产的行为具体包括以下三类: 1、放弃到期债权。就是说,债权到期后明确表示免除债务人的债务; 2、无偿转让财产,如将财产赠与他人; 3、以明显不合理低价转
行使撤销权的要件有以下这些: (1)债权人对债务人必须存在有效的债权。这是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前提和基础。 (2)债务人实施了一定的处分财产的行为,且发生法律效力。 (3)债务人处分财产的行为必须害及债权,可能致使债权人的债权难以实现或者完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