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10
管辖法院确定离婚诉讼:离婚诉讼是原告对被告的原则,需要在被告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基层法院起诉。被告经常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的,以经常居住地为准。此外,还有一些特殊情况,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
确定合同纠纷诉讼的管辖法院,当事人有约定的,依照当事人约定;当事人没有约定的,合同纠纷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四条规定
离婚案件法院起诉管辖范围如下: 1、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3、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4、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
以下情况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 (二)被告属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 (三)被告被劳动教养;
1、对夫妻另一方提起的离婚诉讼,一般是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案件的管辖分以下两种情况:第一、离婚案件法院管辖一般原则,即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所在地,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
1、离婚诉讼一般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 2、但下列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
对专利侵权案件的管辖进行确定,可按照以下规定: 没有经过专利权人的同意,为了生产经营,而对产品进行制造、使用、销售发明等的行为,由该产品制造地的法院进行管辖,不清楚制造地的,由该产品的使用地或销售地的法院受理。 为了生产经营目的而使用专利方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确定法院管辖时,遵循原告就被告的原则,由被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法院管辖。但离婚案件较于普通民事案件有特殊之处,为了方便当事人提起诉讼,司法解释对离婚案件的管辖做出了特殊规定。如果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另
对于离婚案件,原则上应当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由其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夫妻中有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则既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也可以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但是如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