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4
刑事案件的当事人不赔偿的,处理方式是:有能力赔偿而隐瞒财产的,原告可以向法院申请对被告财产进行调查,发现财产后,请求法院强制执行被告的财产;确实无力偿还的,可以协商分期清偿赔偿款;没有劳动能力、生产困难的无法偿还的,法院可能会终结赔偿案件。
如果对方不主动赔偿,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如果法院的法律文书已经确定的金额还不赔偿,则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
刑事案不赔偿的,受害者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民事诉讼被判决后犯罪分子还不赔偿的,则受害者可以根据法院的判决书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采取相应的强制执行措施。 刑事赔偿是指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
对刑事案件中的赔偿,应这样处理:如果犯罪行为给被害人造成了人身或者财产损失的,在被告人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时,不影响被害人对被告人民事赔偿责任的追究。符合刑事附带民事条件的,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如果不符合刑事附带条件或者不想通过刑事附带
可以申请复议,申请刑事复议、复核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不能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的,应当在障碍消除后五个工作日以内提交相应证明材料。经刑事复议、复核机构认定的,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法定申请期限内。
所谓超期羁押是指: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在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被采取强制羁押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称之超期羁押。拘留羁押期限在公安机关最长37天;被捕最长的羁押期限7个月,两者合并一般最长羁押期限即8个月零7天,因特别原因需要报请全国人大常委会
对于公安机关的超期羁押行为,当事人可以向检察院申诉。公安机关超期羁押的,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被拘留人有权向赔偿义务机关申请刑事赔偿。
申请行政复议超出期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应当自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起计算。
对于公安机关超期羁押的,当事人可以向检察院申诉。公安机关超期羁押的,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被拘留人有权向赔偿义务机关申请刑事赔偿。
如果当事人申请复议的事由超过行政处罚的复议期限未超过诉讼时效期限的,则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是法律、法规如果规定起诉前必须申请复议的,则当事人也不能再向法院起诉,只能依法通过协商、投诉等方式来救济其权利。
刑事赔偿复议应当自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2个月内作出复议决定,赔偿请求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或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或自复议决定期限届满之日起30日内,向与复议机关所在地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提出赔偿请求。
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是自知道或应该知道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如果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已过,但没超过三个月(自知道或应该知道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可以向法院起诉。
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中对方无力赔偿的处理办法: 1、有能力赔偿而隐瞒财产的,原告可以向法院申请对被告财产进行调查,发现财产后,请求法院强制执行被告的财产; 2、无力偿还的,协商分期清偿赔偿款; 3、如果被告没有劳动能力、生产困难的,法院可能会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