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5
认定强奸罪的依据如下: 1.主体是一般主体; 2.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3.侵犯的客体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 4.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胁迫或其他使妇女不能抗拒、不敢抗拒的手段,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
暴力取证不是滥用职权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才构成滥用职权罪。暴力逼取证人证言应构成暴力取罪。
1、奸淫女精神病患者或女痴呆症患者行为的定性。患有精神病或先天痴呆症的妇女,缺乏正常的认识能力与意志能力,不能正常表达自己的意志。1984年04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当前办理强奸案件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答
认定强奸罪的标准是: 1、客体是侵犯了妇女不可侵犯的性权利; 2、客观上必须具有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妇女处于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状态或利用妇女处于不知、无法反抗的状态而乘机实行奸淫的行为; 3、主体是年满十四周岁具有刑事责
强奸罪的认定如下: 1、本罪侵犯了妇女不可侵犯的权利,又称贞操权,即妇女根据自己的意志决定正当性行为的权利; 2、强奸罪客观上必须采取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妇女无法反抗,不敢反抗,不知道反抗状态或者利用妇女无法反抗的状态,趁机实施奸淫;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违背妇女的意志,强行与其发生性交,应该认构成强奸罪。明知妇女是精神病患者或者痴呆者而与其发生性行为的,不管犯罪分子采取什么手段,都可以认定为强奸罪。与十四周岁以下的幼女发生性关系,无论幼女是否同意都构成强奸罪。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 强奸罪侵犯的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即贞操权,犯罪对象是所有女性。 行为人在客观上必须具有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妇女处于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状
强奸罪的界定: 1、强奸罪的主体为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男性; 2、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且以奸淫妇女为目的; 3、侵犯的是妇女的自由性权利; 4、实施了以暴力、胁迫者其他手段,使妇女处于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状态或利用妇女处于不知、无法反
认定强奸罪的条件为:主体是年满十四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男子;在主观上是故意;侵犯的客体是女性的性的绝对不可侵犯的权利;在客观上表现为违背妇女的意愿具有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妇女处于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状态而乘机实行奸淫的行
强奸罪的着手实施行为规定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犯罪准备与未遂的区别,关键在于犯罪行为是否已经开始。要正确区分强奸准备与未遂的界限,就要正确理解和把握犯罪开始的含义。开始体现了主客观统一的原则。首先,客观上,开始是实施特定犯罪构成
强奸罪犯罪认定: 一、本罪侵犯的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又称贞操权),即妇女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正当性行为的权利。 二、强奸罪客观上必须具有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妇女处于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状态或利用妇女处于不知、无法反抗的
强奸罪的认定如下: 1、侵犯妇女不可侵犯的权利,即妇女根据自己的意志决定正当性行为的权利; 2、强奸罪客观上必须采取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妇女无法反抗,不敢反抗,不知道反抗状态或者利用妇女无法反抗的状态,趁机实施奸淫。 以暴力、胁迫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