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27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087条的规定,夫妻离婚房产的分割问题,首先由双方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法院根据房产的具体情况,按照双方的过错程度,同时以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的原则来进行判决。换句话说,共同房产的分割问题,需要按照个案的情况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的规定,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在离婚的时候,双方应当使用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偿还。但是需要注意,如果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双方约定了财产归各自所有的,共同债务就应当由双方协议清偿。另外,如果协议不成的,应当由人民法院做
夫妻房产加名,离婚分配时,应当由双方共同分割。因为房屋已经确定为夫妻双方共有,终止婚姻关系后分割共有房产,符合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情形,共有关系终止时,对共有财产的分割,有协议的应当按照协议处理。如果没有协议,应当考虑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
离婚时,夫妻双方需要对债务问题进行处理。对于夫妻的共同债务,主要包含了两个方面:第一个方面是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的债务,以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程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第二个方面是无论是在双方婚姻
在婚前如果已经就取得的财产,那么是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包括第一次离婚后分得的财产都是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 婚前财产在原则上离婚的时候是不需要进行分割的,还是归一方所有,与另外一方无关。 再婚后的共同财产,那么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了,通常包括在
婚前购置的房产,需要区分具体的情况来作出性质的界定。首先,一般情况下,一方在婚前就已经购买的房产,应当认定为该方个人所有的财产。而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一方个人所有的婚前财产,并不会因为婚姻关系的缔结,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在这种
婚前购买的房子,如果是登记在一方名下,在夫妻结婚后一般是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在结婚后加上了对方的名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
一方在婚前就已经得到的拆迁房,属于该方所有的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以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请求分割。换句话说,一般情况下,婚前拆迁房都不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有例外的情况。这里所说的例外情况主要是指,婚前拆迁房的所有权人同意将房产赠与给另一
一方婚前支付首付购买房屋,男女双方结婚之后共同还贷,这种情况下尽管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另外一方也有权分割房屋。如果双方遇到离婚等情况,双方可以自行商议房产的归属,如果不能够达成协议,法院一般会把房屋判给房产证署名的一方,未来的房贷有署名
男方婚前购置的房产,一般情况下都不能简单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换句话说,区分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的关键就在于:财产的取得时间是在婚前,还是婚后。如果是婚前就已经取得的财产,一般情况下应当认定为一方所有的个人财产。如果是婚后才取得的财产,一般情况
夫妻离婚时私生子不能分财产。 1、离婚不是继承,夫妻离婚分配的是夫妻共同财产,私生子没有权利参与夫妻财产分割; 2、只有在发生遗产继承时,私生子才有法定的继承权,可以分得被继承人的遗产; 3、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
夫妻离婚前三年财产如何分配,首先需要解决这些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个问题。如果离婚前三年的财产能够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话,在离婚的时候,双方就可以通过协议或者起诉的方式,来分配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离婚前三年的财产只是其中一方个人所有的财
离婚时,夫妻房产分割方式有以下几种: 第一,协商分割。我国《民法典》有明确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可以由双方协商决定具体处理方式。因此,我国法律是允许并且鼓励当事人自行商议决定房子具体该如何分割; 第二,向法院起诉。如果夫妻两人对房子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