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3
劳动合同的期限根据《劳动法》和劳动部《关于劳动合同期限问题给浙江省劳动厅的复函》的精神,劳动合同的生效时间一般从劳动合同订立时,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之日起计算。签字日期与合同约定的日期应是同样的。如果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在
劳动合同的期限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书面劳动合同上就可以确定,劳动合同的期限是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约定的。劳动合同的期限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是双方必须约定载明的事项之一,故在劳动合同上就能知道劳动合同的期限。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协商一致来确定劳动合同的期限,双方可以约定两三年,也可以约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期限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双方建立劳动关系的,应当订立书面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确定,双方可以约定两三年,也可以约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期限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确定劳动合同期限还应掌握这两个原则: 1、有利于企业发展生产的原则。订立劳动合同的目的是建立劳动关系,实现社会生产劳动,使劳动者获得一定的物质利益。劳动者的劳动和获得的物质利益必须依靠企业发展生产,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 2、考虑到双方的个人
法律对劳动合同的期限没有最短或最长期限的强制规定,只要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任何长度的期限都是可以的,除了约定一个固定的期限之外,双方也可以不约定固定期限,即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还可以以完成某一任务为期限。
劳动合同的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确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分别指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在买卖合同中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标的物。约定交付期间的,出卖人可以在该期间内的任何时间交付;没有约定交付期限时可以按以下方式确定交付期限: 1、如果合同当事人没有约定标的物的交付期限或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就此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
交付期限未约定的,可以通过以下的方式确定,具体如下: 1、合同当事人未约定标的物的交付期限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补充本协议,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的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2、当交付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不能按照合同条款或者
保证有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两种方式。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限,未约定的,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连带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根据2021年
合同履行的期限的确定是按合同中约定的期限来履行;合同未约定的,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如果协商不成的,可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可以随时请求其履行,但要给予必要的履行准备时间。
劳动合同的期限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书面劳动合同上就可以确定,劳动合同的期限是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约定的。劳动合同的期限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是双方必须约定载明的事项之一,故在劳动合同上就能知道劳动合同的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