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5
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需要准备以下这些材料: (一)房屋租赁合同; (二)房屋租赁当事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 (四)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一、出租人应提供的资料:1.本人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2.房地产证;3.共有房屋须出具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4.出租用途为住宅的,需提供《出租屋流动人口综合管理责任书》。 二、承租人应提供的资料:1.本人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房屋租赁合同登记需要的材料:书面的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房屋的所有权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件;委托他人办理房屋租赁手续,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明。
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需要的材料如下: 1、房屋租赁登记备案需要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家庭户口簿。 3、公有住房转租的,提供公有
代办房屋租赁合同的登记备案证明需要提交出租人和承租人委托人身份证件;委托书;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所有权证书或房屋合法权属证明;出租共有房屋的,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出租已抵押房屋的,提交抵押权人同意出租证明;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有关文
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需要的材料有:出租人身份证、户籍地证件照信息,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权属证书或者房屋来源证明;承租人身份证、户籍地证件照信息或者法人资格证、营业执照。
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要提交材料有: 1、房屋租赁合同; 2、房屋所有权证书或房屋合法权属证明; 3、当事人的合法证件;出租人和承租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法人证书或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4、出租共有房屋的,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
1、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 2、房屋租赁合同双方的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 4、有关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出租房屋是需要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办理租赁登记备案。
房屋租赁合同登记需要的材料:书面的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房屋的所有权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件;委托他人办理房屋租赁手续,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明。
1、出租人应提交的材料: 房地产权证或者规定的其他权属证明中:向外来流动人员出租的,还应附公安部门发放的房屋租赁治安许可证。出租人的个人身份证明或企业、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证明中,共有房屋出租的,还应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或委托书理出租
1、填写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申请表; 2、携带有关资料向房地产交易权籍登记中心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 (1)房地产权属证书或其他有效凭证复印件一份; (2)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申请表一份; (3)房屋租赁合同一份; (4)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