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北京市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北京市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北京市内的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北京市实施伤保险条例干规定》《关于北京市工伤保险基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按工伤等级与本人工资计算: 1、一级伤残按24个月的本人工资计算; 2、二级伤残按22个月本人工资计算; 3、三级伤残按20个月工资计算; 4、四级伤残按18个月工资计算; 5、五级伤残按16个月工资计算; 6、六级伤残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是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1、如果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且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2、一次性补助金是按照本人工资来计算的,如果有
1.员工携带自己的身份证,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保中心的工伤处理窗口查询,可知道报销一起多少钱。 2.打电话咨询,那么只能告知本人工伤待遇是否下达,或者核对身份证号码后告知具体数额。
一、申请条件 1、从业人员经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或确认为老工伤),且事故发生月已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并按规定缴纳了社会保险费; 2、用人单位按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 二、办理材料 1、工伤人员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
1、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标准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因此我国对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是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而是由各省按照当地的具体情况,由人民政府制定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十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其中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五级伤残为
一、办理地点 1、用人单位至参保所在地区(县)社保分中心; 2、个人至各街道、镇(乡)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或各区(县)社保分中心; 3、按项目参保的工伤人员由用人单位至建设项目(施工合同备案)所在地的区(县)社保分中心办理。 二、申请条件
申请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需要的材料如下: 1、工伤认定受理书; 2、工伤认定决定书; 3、伤残鉴定意见书; 4、诊断证明书; 5、医疗发票及清单; 6、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7、申请人银行存折或卡复印件; 8、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一次性医疗补助金领取方式如下: (1)领取一次性医疗补助金需要劳动者有工伤,经过有关部门的伤残鉴定后确定伤残等级,只有鉴定为五到十级的伤残劳动者才可以去申请领取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2)劳动者在工伤治疗结束后,与用人单位解除了劳动合同关系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