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01
非法集资司法解释规定为个人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单位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等。
非法持有毒品罪,是指非法持有毒品的行为。主要特征是:(1)犯罪客体是国家对毒品的管理秩序和公众的健康。(2)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具有非法持有毒品的行为,即未经有关部门批准而持有毒品。(3)犯罪主观方面是故意,即明知是鸦片、海洛因或者其他毒品而
非法传销的行为我国刑法规定的法定罪名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我国司法解释明确对本罪的认定进行了界定:行为人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间接以发展
对以假毒品进行犯罪的定性,明知是假毒品而冒充毒品贩卖的,以诈骗罪定罪处罚。不知道是假毒品而当作毒品走私、贩卖、运输、窝藏的,应当以走私、贩卖、运输、窝藏毒品犯罪(未遂)定罪处罚。
刑法非法持有毒品罪的构成要件为: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的管制和他人的身体健康。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持有毒品数量较大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4、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有关森林法解释规定,森林法是为了保护、培育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加快国土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和提供林产品的作用,适应社会主义建设和人民生活的需要制定的。
宪法的解释权是规定如下:宪法的解释权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不属于全国人大。宪法解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解释也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解释宪法,监督宪法实施的职权。宪法明确规定了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职权范围,是宪法赋予全
毒品犯罪的行为方式主要有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持有等,下面分别分析这几种行为方式司法解释中的未遂问题。 (一)走私毒品 走私毒品,是指明知是毒品而非法将其运输、携带、邮寄进出国(边)境的行为;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走私进口的毒品,或者在内海
非法集资案件司法解释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其具体内容是规定了对于个人和单位非法集资数额的认定等内容。
刑事审判管辖分为普通管辖和专门管辖,普通管辖又分为级别管辖、地域管辖、指定管辖。刑事审判管辖分为普通管辖和专门管辖,普通管辖又分为级别管辖、地域管辖、指定管辖。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危害国家安全案件、外国人犯罪案件之外的刑事案件;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的立案标准为: 1、超出许可证明或者备案证明的品种、数量范围购买、销售易制毒化学品的; 2、未经许可或者备案,擅自购买、销售易制毒化学品的; 3、使用他人的或者伪造、变造、失效的许可证明或者备案证明购买、销售易制毒化学品的
办理减刑、假释案件的“不致再危害社会”通常指的是服刑的人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同时也会将罪犯的年龄、身体状况、性格特征,假释后生活来源以及监管条件等因素考虑进去。
非法运输、携带醋酸历、乙醚、三氯甲烷或者其他用于制造毒品的原料或者配剂进出境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在境内非法买卖上述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数量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