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2
(1)制定主体不同:行政法规由国务院制定,地方性法规由地方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 (2)效力不同:行政法规效力高于地方法规,地方法规不得与行政法规相抵触。 (3)适用范围不同:行政法规适用于全国范围,地方法规只在本行政区域内有效。
1.制定主体不同:行政法规由国务院制定,地方性法规由地方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 2.效力不同行政法规效力高于地方法规,地方法规不得与行政法规相抵触。 3.适用范围不同行政法规适用于全国范围,地方法规只在本行政区域内有效。
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性政府规章的区别主要有两点: 1、是制定颁布的机关不同。地方性法规是有立法权的地方国家机关依法制定与发布,即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有权制定;地方政府规章是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
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有本质的区别:一是制定颁布的机关不同;二是权威性和产生的社会效力不同,地方性政府规章法律效力低于地方性法规,地方性法规在本省(市)范围内有效,其效力低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
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有本质的区别:一是制定颁布的机关不同;二是权威性和产生的社会效力不同,地方性政府法律效力低于地方性法规,地方性法规在本省(市)范围内有效,其效力低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 1、地方性法规:是
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的区别有: 1、制定颁布的机关不同。地方性法规是有立法权的地方国家机关依法制定与发布,即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有权制定;地方政府规章是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和广东省东
制定主体不同,地方性法规制定的主体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地方政府规章的制定主体是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另外其效力也不同,地方性法规的效力要高于地方性规章的效力。
地方规章和地方性法规的区别:制定颁布的机关不同;权威性和产生的社会效力不同。地方性政府规章法律效力低于地方性法规,地方性法规在本省(市)范围内有效,其效力低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
行政法规具体可分为国务院部委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前者由国务院各大部委制定,后者由各地方政府制定;而地方性法规是各地方人大制定的,人大是权力机关、立法机关,效力要高于地方政府规章。当地方性法规和部委规章发生冲突时,一般要报请全国人大裁决,国务
地方规章和地方性法规的区别: 1、制定机关不同:地方性法规由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委会制定,地方规章由地方人民政府制定; 2、法律效力不同:地方规章的法律效力低于地方性法规。
地方性法规能设定部分行政强制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十条,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设定。尚未制定法律,且属于国务院行政管理职权事项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本法第九条第一项、第四项和应当由法律规定的行政强制措施以外的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行政法和行政法规的区别在于行政法规一般以条例、办法、实施细则、规定等形式组成;行政法由规范行政主体和行政权设定的行政组织法、规范行政权行使的行政行为法、规范行政权运行程序的行政程序法和行政救济法等部分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