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5
法院判决离婚后再结婚需要的手续如下: 1、申请。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填写声明书。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结婚登记声明书》
离婚判决书再婚需要用的。再婚登记时双方需要提供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有过婚史的人员办理结婚登记需要提交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法院生效的判决书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我国的民法典规定,通常情况下,离婚判决书在再婚的时候是需要用的。办理再婚登记的时候,夫妻双方需要提供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有过婚史的一方当事人在办理结婚登记时需要提交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提交三张两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法院生效的判决书等
当事人办理再婚手续时一般需要携带判决书。当事人再婚的,应当出具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以及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依法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且前述的无配偶证明一般是指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
如果离婚是通过法院判决或调解离婚的,则需要带上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 再婚是指第一次婚姻关系结束后,再一次到民政局婚姻登记部门领取结婚证,领取结婚证时,民政部门需要你带上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所在单位或居委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法院处理的每个案件都是有档案保存的,如果你的判决书不小心丢了也没关系,你可以自己带上身份证或委托律师到法院档案室去查阅、复印法院案卷中的判决书,在复印件上盖上法院档案室的章后,所复印的判决书与判决书原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如果前一婚姻是调解离婚的,再婚要带着法院的民事调解书,还要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包括户口簿、身份证;以及当事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法院判决离婚后的,当事方再婚的,需要户口本、身份证、离婚判决书等证件。根据相关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法院判决离婚再婚时需要以下手续: 1、申请:双方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办公大厅申请登记结婚; 2、受理与审查: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查看户口本,身份证,看身份证是否过期,照片是否与当事人相同; 3、登记: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问双方
法院判决离婚后,再婚需要户口本、身份证、离婚判决书等证件。根据相关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大陆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