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30
刑事诉讼中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应当进行回避的事由包括: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民事和刑事回避的区别有回避的主体不同、回避后是否暂停工作不同。民事回避的主体为审判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而刑事回避的主体还包括检察人员和侦查人员。民事回避在人民法院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前,应当暂停参与本案的工作;刑事回避在对侦
刑事案件开庭不直接宣判,主要还是因为可能证据或者是事实方面没有弄清楚,在刑事案件开庭后必须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才可以宣判,要进行审理后才可以确定。 在公诉人、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参加下,当庭查对核实证据和案件事实,并由合议庭依照法律规定对案
(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刑事案件三个阶段都有延长期限,并退侦两次,累加起来很有可能超过一年。可能案情比较复杂,涉及的人员比较多,建议委托律师介入了解情况。不委托律师介入案件,律师也不知道什么情况。
民事诉讼申请证人回避的理由有: 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 2、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3、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
刑事回避是指与案件有法定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关系的人员及机构,不得参与该刑事案件的处理的一种刑事诉讼制度。审判人员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近亲属,本人或者近亲属与案件有利害关系,担任本案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与本案有其
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案件的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如果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都需要进行回避。 此类人员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我国民事诉讼中,回避的适用情形主要有: 1、审判人员或其他人员是本案当事人或当事人的近亲属,所以,与本案诉讼代理人有近亲属关系的,也应当回避、审判人员或其他人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
在刑事诉讼的案件中申请回避的条件为: 1、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2、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3、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等其他情形。
刑事案件中适用回避制度的人员: 1、审判人员。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这里的“审判人员”应当包括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院长以及参加合议庭的人民陪审员。 2、检察人员。 “检察人员”应当包括助理检察员、检察员、
刑事诉讼中的回避,是指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审判人员等因与案件或案件的当事人具有某种利害关系或其他特殊关系,可能影响刑事案件的公正处理,而不得参加办理该案的一项诉讼制度。
刑事案件原始证据有现场留下的物质与痕迹,如现场发现的指纹;与案情有关的书面材料的原件,如合同书原件;直接感知案情的人,如目击证人。原始证据,即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