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0
可以的。担保人即保证人,根据担保法规定,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这里的第三人即担保人,包括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这里的债权人既是主债的债权人。
担保合同应当签订书面合同。《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五条规定,保证合同可以是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也可以是主债权债务合同中的保证条款。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作出保证,债权人接收且未提出异议的,保证合同成立。第六百八十四条规定,保证合同的内容一
合同不是只有担保人签字才生效。需要有担保的协议必须要有担保人签字,口头担保和别人代签字都是无效担保。除了签字之外,必要时还会附录担保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按手印。合同要求有担保人,但担保人没有签字,合同当然是有效的,但担保合同是无效的。因为合同
1、已经签字表明对于所签内容已经清楚,因此算担保人。 2、经签字表明对于所签内容已经清楚,因此算担保人。做担保的法律责任如下: 一、一般保证责任。即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为其承担该责任,
可以。保证人为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偿还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起诉债务人或者起诉保证人,要求偿还债务。 依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因保证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债权人向保证人和被保证人一并主张权利的,
担保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其中所有的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订立,其中抵押是必须登记才能生效
担保合同需要书面签订,没有签订的担保是无效的。
保证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连带保证需要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担保方式为连带保证,合同中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也就是说债权人在对债务人采取诉讼或者仲裁措施并就其财产强制执行之前,保证人有拒绝承担
担保合同未生效,也不意味着有过错的当事人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就算双方没有成功订立合同,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五百条的规定,受到损失的一方可以要求对方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另外需要注意,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七条的规定,合同不生效的,也不会影响合同中有
银行担保合同没有担保期限的限制。而对于贷款担保人是否需要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期限,通常情况下,还是要看合同中是否有明确规定。具体担保规定如下: 1、如果银行贷款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保证期限的,则贷款担保人的有效期限在主债务履行期满后六个月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