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02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如果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在担保方式中,还有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
担保人的担保期限: 1、当事人对担保期限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2、当事人对担保期限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担保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后6个月; 3、担保人的担保期限不得中止、中断或延长。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合同中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的期限执行,没有约定的,按照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
一、担保人的担保期限是多久 担保人的担保期限是六个月。担保人的担保期限为有约定的从约定,没有约定担保期限的,一般保证的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连带保证的保证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 二、担保人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1
担保人的担保期限在合同中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如果没有约定,或者在合同中即使有约定也没有明确担保时间的,保证的期限为债务到期后6个月。如果在保证期间,债务人未认担保人承担相应责任,超过保证期限的,保证人可以免除保证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人的担保期限由债权人和保证人自行约定,当保证人和债务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时候,保证人的保证期限应当是主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担保人的担保期限,是当事人约定的期限;如果当事人没有约定的,是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的六个月内;如果连主债务的履行期限也没有约定的,则是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的六个月内。
执行担保人的担保期限是担保人的担保期限,合同中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的期限执行,没有约定的,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连带担保人的担保期限为有约定的从约定,没有约定担保期限的,一般保证的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连带保证的保证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
担保人的担保期限是当事人约定的期限,但不能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如果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担保期限是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的六个月内。
第二十五条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
保证合同的期限,按照合同约定计算,合同没有约定的或约定不明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合同是双方当事人关于民事权利义务的约定,为了保证合同能够得到顺利履行,双方当事人是可以约定保证的,保证是一种人的担保,是需要确定保证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