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30
对于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减刑最多减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如果是判处无期徒刑的,减刑最多减到十三年。可以适用减刑的情形有: 1、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 2、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又或者是有重大立功表现的。
不适用缓刑的情形具体如下: 1、犯罪分子被判处数罪并罚的。被判处数罪并罚的犯罪分子在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性方面比较大。 2、犯罪犯罪对自己的罪行不认罪的。悔罪是适用缓刑的情形之一,如果犯罪分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不承认,是不能视为有悔罪表现。就算
不适用缓刑的情形有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累犯或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我国刑法主要规定了可以适用的情形,反之不符合以下情形的则不能适用。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
下面的犯罪主体不能被判处死刑: 1.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 2.对于在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3、审判的时候已满75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我国对于不适用缓刑的情节包括:当事人为累犯或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的;罪行较重的;不具有悔罪表现的以及含有再犯罪的危险的等。《刑法》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减刑最多减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相应缩减的缓刑考验期限不能少于减刑后的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不能少于两个月,判处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不能少于一年。可以减刑的情况有: 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2、检举
不适用缓刑的三种情形是: (1)对象为被判处3年以上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2)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会危害社会; (3)累犯不适用缓刑。 缓刑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1、被判处拘役以上三年有期徒刑以下的犯罪分子: 所谓“3年以
首先,只有《刑法》分则明确规定了死刑的犯罪,才可适用判处死刑。并且有以下三种情形,即使其罪行达到死刑量刑,也不得判处死刑: 1、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的; 2、审判时怀孕的妇女。审判时包括审判前羁押期间、审判期间、判决后的执行期间; 3、审判时
不适用死刑的情形有: 1、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 2、不适用于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 3、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但是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4、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没有故意犯罪的
不可以适用缓刑的情形有: 1、被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2、属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的。 缓刑的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
缓刑,全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缓刑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
不得适用缓刑的情形有如下情况: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一般不适用缓刑。缓刑后只要缓刑期间没有违法犯罪,就不必执行刑罚。但是如果适用缓刑,犯罪嫌疑人必须积极争取。《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