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4
1、申请撤销父母监护权的主体是未成年人的其他监护人以及未成年人住所地的村(居)民委员会,未成年人父、母所在单位还有民政部门以及设立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和妇联、关工委、学校等团体和单位等。 2、监护人应具有监护能力,符合法定资格,并克尽监护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父母监护权的主体包括。 1、未成年人的其他监护人,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 2、未成年人住所地的村(居)民委员会,未成年人父、母所在单位。 3、民政部门以及设立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
父母监护资格可以由未成年人的其他监护人,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住所地的村(居)民委员会,未成年人父、母所在单位,向法院申请撤销。
申请撤销父母监护资格的,一般需由有关人员依法向法院起诉申请撤销。符合撤销的情形有: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父母监护资格申请撤销的方式是向法院申请撤销。符合撤销的情形有: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三十六条规定,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
1、未成年人的其他监护人,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 2、未成年人住所地的村(居)民委员会,未成年人父、母所在单位。 3、民政部门以及设立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 4、共青团、妇联、关工委、学校等团体和单位。
下列单位和人员(以下简称有关单位和人员)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 (2)未成年人的其他监护人,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 (3)未成年人住所地的村(居)民委员会,未成年人父、母所在单位; (4)民政部门及
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应由有权的个人或者组织向被监护人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护人的撤换指对不履行监护职责的监护人,经有关人员或单位申请,由法院撤消该监护人的监护资格,另行确定监护人;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案件,由未成人住所地、监护人住所地或
父母监护资格可以由未成年人的其他监护人,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住所地的村(居)民委员会,未成年人父、母所在单位,向法院申请撤销。
如下的人员或组织可以申请撤销不合格父母的监护权: 1、未成年人现居地的村(居)民委员会; 2、未成年人父、母所在单位;民政部门及其设立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 3、共青团、妇联、关工委、学校等团体和单位可以申请撤销不合格父母监护权。
父母监护资格可以由未成年人的其他监护人,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住所地的村(居)民委员会,未成年人父、母所在单位,向法院申请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