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5
协议离婚后能重新分财产。但是需要满足以下两点情况: 1、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 2、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
婚前财产所涉及的房屋,并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上所说的夫妻共同财产,主要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双方共同所得的财产。例如:双方取得的工资、奖金或者劳动报酬;双方因为生产经营或者投资理财取得的收益;双方在婚内取得的知识产权收益;没有明确
婚前买房,不一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能够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房产,需要满足以下两种条件:1、双方共同出资购置的房产;2、虽然是一方出资购置房产,但是出资人同意将房产登记在另一方名下,或者登记在双方名下,换句话说,也就是愿意将房产的一半的
夫妻共同财产,并不包括一方个人所有的婚前财产。一般情况下,一方在婚姻关系缔结之前,也就是双方正式办理结婚登记之前就已经获得的财产,应当被认定为一方个人所有的婚前财产。因此,在离婚的时候,另一方无权请求分割这一项财产。具体来说,这主要依据了我
婚前财产原则上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民法典》对夫妻个人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作出了具体的规定,主要规定在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和第一千零六十三条。根据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可知,夫妻其中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其个人财产。但是,夫妻双方也可以在法律允许的
双方离婚后并不需要对婚前财产进行分割。 首先,婚前财产不属于双方需要分割的财产部分。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一方个人所有。在离婚的时候,另一方无权请求分割对方所有的财产。因此,就算是在双方解除婚姻关系的过程中,也不需要对
婚前财产加名字,是一种赠与行为。加名之后,房屋就从一方的个人财产变为了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的时候并不意味着一定要对半分割。在具体分割时,原则上是有约定的,尊重夫妻双方的意思表示,按照约定分配。没有约定的,那么要考虑客观情况,
婚前财产婚后加名字,离婚的时候,首先由双方协议分割;无法达成一致协议的话,就只能请求人民法院作出相应的判决。具体来说,这主要依据了我国民法典第1087条的规定。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在离婚的时候,夫妻双方都有权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而加上对方名
一般情况下,离婚三年之后,不能够再次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存在例外的情况。如果离婚三年之后,当事人才发现对方存在下列行为的话,当事人就可以再次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人民法院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对方存在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而且当事人在
离婚前给孩子的财产离婚时不进行分割。离婚时,只能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不可以分割孩子名下的财产。财产登记在孩子的名下,所有权是属于孩子的,而不是属于父母。从监护人的处分权角度来看,父母作为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其处分财产的行为只能是有利于未成
房主是父母,离婚财产分割的规定如下: 1、离婚时,只能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不可以分割父母名下的财产。财产登记在父母的名下,所有权是属于父母的,而不是属于夫妻,因此是不能分割的。司法实践中,当事人要求分割登记在父母名下的房产的,法院一般会不予
婚前财产,婚后加名,属于双方共同财产。关于分割,有协议的当然是从协议。但是没有协议的,需要综合考虑各方对房产的贡献等因素。如果是婚前购房且没有共同还贷部分,那么离婚时,如果房产证只有一方的名字,那么房产就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归产权方所有;如果
离婚财产在父母名下,具体如何分割要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处理,主要有以下四种情形: 1、一般情况下,夫妻离婚分配的是夫妻共有财产,而父母名下的财产是父母自己的个人财产,不是夫妻共有财产,不得进行分配; 2、但是,如果房屋产权证书上的父母及该夫妻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