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1
反担保抵押的概念为为债务人担保的第三人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然后债务人进行反担保抵押的行为,这主要是可以保证债务人追偿权的实现,当债务人没有履行其到期债务,保证人根据约定承担了保证责任之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
抵押担保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某一特定物品的占有,而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按照法律规定以财产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格优先受偿。即使抵押物依法损坏或者灭失,抵押物也不再存在,由此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赔偿金也
浮动抵押的特点:1、标的属于抵押人现有或将有的全部财产。2、这些财产在抵押人的日常生产经营中处于不断变动的状态之中。3、在被抵押人或其代理人在将来会采取某种动作之前,抵押人可以以通常的方法继续经营。
抵押担保的范围是主债权,主债权产生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当事人进行抵押担保的,如果债务人没有履行其到期债务,则债权人可以对抵押财产进行优先受偿。
抵押担保的标的物如下: (一)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二)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三)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四)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
保留担保具有以下特点: 1、留置担保,按照法律规定直接产生留置权,不需要双方约定; 2、留置财产必须是动产; 3、留置动产与主合同有关,即必须是主合同合法占有的动产; 4、留置权的实现,双方未约定留置财产后债务履行期限或约定不明确的,不得少
债权担保合同的特点是: 1、成立上的从属性,即担保合同的成立应以相应合同关系的发生和存在为前提,担保合同担保的债务范围不得超过主合同债权的范围; 2、处分上的从属性,即担保合同应随主合同债权的转移而转移; 3、消除从属性,即主合同关系消灭,
债权担保的表现方式有:人的担保;物的担保;以及上述两种担保相结合的表现方式;或者也可以分为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者其他具备担保功能的担保方式,例如定金、留置。
债的担保有以下特点: 一、债务担保是为担保债权而设立的,是对债券效力的加强和补充,具有从属性; 二、债务担保是在债务清偿期届满后设立的,具有预定性; 三、债务担保是以特定财产清偿债务人债务的保障,具有可靠性; 四、债务担保一般由当事人设定,
抵押担保的标的物如下:(一)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二)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三)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四)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抵押权的特征如下: 1、抵押权是在债务人或第三人的特定财产上设定的担保物权; 2、抵押权属约定担保物权而非法定担保物权; 3、抵押权是不转让标的物占有的物权,抵押权的公示主要是登记,抵押权的成立和存续只需要登记,不需要转让标的物占有; 4、
反担保物抵押是反担保的方式之一,属于物权担保。 是指债务人或其他人不移转对其特定财产的占有而将该财产作为本担保人追偿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被追偿的债务时,本担保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