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24
非法经营是指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买卖进出口许可证; 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以及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违反国家规定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
国有公司、企业董事、经理利用职务方便,自己经营或为他人经营与其工作的公司,企业同类经营,获得非法利益,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应立案起诉。
1、非法经营罪,属于公诉案件,依法由公安机关管辖,立案侦查。行政机关在查处相关的案件时,发现违法行为的,应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 2、如果公安机关直接查处的非法经营案件,不达
非法经营罪(刑法第225条),是指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以及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
非法经营罪一般指的是违反国家的规定,并出现以下非法经营行为之一的,扰乱市场秩序,导致情节严重的,一般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导致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以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其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
非法经营包括很多情况,需要根据行为人的犯罪行为不同,来确定定罪和立案的数额。根据刑法以及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出台的《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没有取得相关经营许可,非法经营国际电信业务或者涉港澳台电信业务进行营利活动,业务数额或者造成
构成非法经营罪的情形如下: 没有经过许可,擅自经营法律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别的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把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还有其他规定的经营许可证等,进行买卖的; 没有经过批准,就非法经营证券、期货或者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