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19
民间借贷的利息约定只要不超过法律规定的范围就是有效的,如果民间借贷的当事人约定的利息超过了法律范围,则超过的部分不受法律保护,借款人可以不予支付。
民间借贷利息再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范围内约定的,就是有效的。利息是货币在一定时期内的使用费,指货币持有者(债权人)因贷出货币或货币资本而从借款人(债务人)手中获得的报酬。
如果民间借贷中,当事人未约定利息的,则出借人不可以主张利息。如果只是约定不明确的,则当事人可以达成补充协议,或者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等因素来确定;但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未约定利息的借条,债权人不能在要求还款时向债务人索要利息。如果借款时约定了还款期限,或者虽然没有约定还款期限,但是债权人已经催告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还款的,债务人过了期限仍不还款,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支付逾期还款的利息。
民间借贷当中约定利率的方式是由双方当事人进行约定,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计算利息的方式是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在本金中扣除的,应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可以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约定利息。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
民间借贷的利息的约定如下: 1、借款人对是否存在约定利率争议,且无法证明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2、当事人约定利率标准有争议的,可以在最高不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4倍的标准内确定利率标准; 3、在有息贷款中,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利率
没有约定利息的,出借人主张支付借期内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利息约定不明的,分为两种情况。属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间的借贷外,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
民间借贷纠纷利息的认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约定了利息利息支付要求符合合同约定,以合同当事人对利息事先有约定为前提。在合同履行期限界满后,借款人应当按照合同履行约定的利息支付义务。根据20
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以不超过年利率24%为限。 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一)既未约定借期内的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
民间借贷未约定利息的,视为没有利息。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
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即对于自然人之间借贷没有约定利息或者虽有约定但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