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3
缓刑期满后犯罪的,则说明该犯罪分子并未认真改造自己,甚至当时“较好”的悔罪表现是为了追求得到缓刑这种较轻的处理而伪装的,其继续犯罪的事实,足以证明其具有较大的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性,应当以累犯从重予以处罚。
根据《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第六十九条规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
爆炸罪既遂法院的量刑: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爆炸罪是指故意以爆炸方法杀伤群众,破坏公私财产,对公共安全造成危害的行为。
盗窃爆炸物罪通常情况下是这样判刑的:对盗窃爆炸物的行为人,一般会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行为人盗窃爆炸物,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抢夺爆炸物罪通常情况下判刑:抢夺国家机关、军警人员、民兵爆炸物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抢夺一般主体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抢劫爆炸物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应当包括: 1、主观上行为人具有行为的故意; 2、客体为公共安全和公民的人身权利; 3、主体为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客观上为对枪支、弹药、爆炸物的所有者、持有者或保管者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
非法储存爆炸物罪的构成要件: 1、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储存爆炸物的行为; 2、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 3、主体为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的,或者抢劫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或者盗窃、抢夺国家机关、军警人员、民兵的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般情况下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的,或者抢劫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或者盗窃、抢夺国家机关、军警人员、民兵的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新刑法非法制造爆炸物罪,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自然人犯罪的规定处罚。
行为人构成非法制造爆炸物罪的,一般对其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根据《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三款规定,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非法邮寄爆炸物罪的判刑依据如下: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非法制造、销售、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是指行为人违反国家有关枪支、弹药、爆炸物管理非法制造、销售、运输、邮寄、储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