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3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除当事人以外,知道案件情况,能够辨别是非和正确表达的人可以担任刑事诉讼中的证人。
1、试用期一般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首次建立劳动关系后,为增加相互了解,为决定是否最终选择对方而设定的一定期限的考察期。 2、试用期是劳动合同期限的组成部分,包含在劳动合同期内。试用期的长短取决于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
交由监狱的管理人员来实施。有期徒刑,是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期限的人身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其他劳动改造场所执行。凡有劳动能力的,实行劳动改造。
被人民法院判处刑罚的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可以适用减刑的实质条件包括有: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定金的法律规定有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定金是指当事人双方为了保证债务的履行,约定由当事人方先行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作为担保。
民事中的普通诉讼时效是3年。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此外,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
我国《刑法》规定的主刑的种类如下: 一、管制。管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二、拘役。指短期剥夺罪犯人身自由,就近拘禁并强制劳动的刑罚。 三、有期徒刑。有期徒刑,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
死刑缓刑,全称为“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是执行死刑的一种制度。是指对应当判处死刑,但又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犯罪分子,在判处死刑的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实行劳动改造,以观后效。适用死缓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罪该处死;二是不是必须立即执行死刑的。
刑法对减刑的规定在第七十八条。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
洗钱罪的立案标准量刑: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 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
法定代表人和法人的相关法律规定包括: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是关于法定不起诉的条件的规定,即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不予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