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5
父母出钱买的房在离婚时要如何分割,要看具体情况:1、房产是在子女婚后全款购买,且登记在子女一人名下的,房子也属于子女的个人财产,实质上属于父母对子女的个人赠与;2、结婚后,男女双方父母共同出资购买,无论是登记在夫妻一人还是二人的名下,按照司
首先需要注意,我国国内许多城市实行了房屋购买的限购政策,而且政策实施的对象,是所有有意愿在该城市购房的买房者。因此,就算是香港籍的人士,也需要适用我国购房地的限购政策。由于各地对外籍人士的购房条件,存在着不同的规定。因此提取普遍的规则,一般
根据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相关意见,夫妻双方离婚孩子一岁,一般孩子会随母亲的生活,如果孩子的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疾病、或患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合适与其共同生活的,或母亲本身具备抚养条件,但不尽抚养义务的,而父亲要求孩子随其生活
经过公证的房屋,也可以通过放弃继承权的方式,放弃房屋的继承。具体来说讲,根据我国继承法第25条的规定,继承人可以在继承正式开始之后放弃自己的继承权。放弃继承权的方式,必须是法定的明示方式。如果是默示的话,就视为继承人选择接受继承。换句话说,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宅基地的所有权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个人对宅基地只有使用权,宅基地是基于农民的特殊身份通过申请获得,不能单独转让和买卖,只能在房屋产权变更时一并进行转让。所以,单纯宅基地的买卖合同是无效的,公证处不会进行公证的。 另外,本
老公,也就是男方,婚前买房,如果是以男方的个人资产出资购买,登记在男方一个人名下,则属于男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不应进行分割。如果男方在结婚前买房时,将房产登记在男女双方的名下,男女双方均为房产的共同共有人,则该房产即使由男方全额出资购买,也
购买经济适用房一般需要注意的以下几点事项: 1、需要注意所购买的房产是否存在一房多卖的问题,一般情况下针对不可以立即办理过户的,具备一房多卖非法目的,卖房人将有足够的时间寻找下一个购买者,且不易被权利人查实到。 2、所购买的房产长期无法进行
婚前买房,婚后加名字,在法律上属于赠与行为,房屋属于双方共同财产,在离婚时男女双方都有权分割。如果双方约定有赠与的份额,也就是双方按份共有,那么在离婚时双方就按照约定的份额分割房屋。如果没有约定按份共有,则推定为共同共有。在离婚的时候,首先
当符合退定金的条件,但是开发商拒绝退款的时候,购房者可以先向消费者协会投诉。买房人是消费者,在购房的过程之中,开发商确实存在侵犯了消费者正当权益的行为,那么购房者就可以向各级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在投诉之前可以准备好充分的相关的证据材料。还可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前购买的房产是其婚前财产,系个人财产,离婚时配偶是无权请求分割的。但是,如果后来在房产证上加上了配偶的名字的,该房产转而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对其进行分割。 至于要如何分割,根
房产不能异地公证,必须在房产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所有权人如果需要办理公证,是需要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或者行为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的,但如果是对所有房屋进行公证的,因为房屋是不动产,所以必须是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的。同时房产的
如果是用个人婚前财产买房的,并且登记自己名下,房产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必须进行分配。比如,将自己婚前房产出售,用售房款全款买房依然登记自己名下。如果婚后买房用的是夫妻共同财产,这里共同财产包括一方或双方婚后的收入、公积金,这种情况下,不论
根据我国民法典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结婚前一方购买的房产,一般情况下都应当被认定为该方个人所有的财产。但是,如果房产所有人同意在婚后加上配偶的名字的话,这时候这套房产就应当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换句话说,婚后加上配偶名字的行为,应当被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