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2
诉讼离婚一般去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去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如果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可以去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
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步骤是: 1、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 2、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准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你凭立案通知书缴纳诉讼费; 3、受理案件后,将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进行审理。
一般来说,起诉离婚的管辖法院都是被告住所地。但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
起诉离婚是到法院,起诉离婚是到被告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被告没有住所地的,到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判决准予离婚。
当事人起诉离婚原则上应前往被告方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如果被告没有住所地的,到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其经常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
起诉离婚的,当事人一般是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被告住所地一般是指户籍所在地,但是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离婚案件一般情况下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经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地方。
公民到法院起诉离婚的程序有: 1、首先要确定提起离婚诉讼的管辖法院; 2、要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3、起诉状要写明原告被告、诉讼请求和诉讼理由及相关的证据。
起诉离婚法院不立案的情况下,如果认定起诉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投诉,《民事诉讼法》规定,符合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必须立案受理,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如果当事人发现立案时间超过了法律规定的时限的,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投诉。
当事人向法院起诉离婚的,如果是指起诉需要缴纳的诉讼费用,则应当由提起诉讼的当事人预先支付,最后由双方共同承担,法律规定应当缴纳的诉讼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申请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