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3
股东会或者是股东大会决议无效的情形有决议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但是只有人民法院才能够宣告决议无效,法院宣告后,决议自始无效,当然无效。
股东会决议一般需要所有出席的股东签字。根据《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有关规定,股东会的决议应包含以下内容: 1、会议基本情况:会议时间、地点、会议性质(定期、临时)。 2、会议通知情况及到会股东情况:会议通知时间、方式;到会股股东情况
股东会决议包括的内容如下: 1、会议基本情况:会议时间、地点、会议性质; 2、会议通知情况及到会股东情况; 3、会议主持情况; 4、会议决议情况。
股东决议对全体股东以及公司产生效力。 《公司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
股权回购不一定需要股东会决议。如果公司因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而回购股权的,需要经过股东会决议;如果是其他情况的则不需要经过股东会决议。
股权转让协议中受让方需要防范以下风险: 1、目标公司可能负债,包括未披露的对外担保、潜在的合同违约、其他到期或未到期的一般债务等; 2、股权并购的合法性风险; 3、因房地产项目未取得四证或四证不全,或仍在申报的预期项目,存在不可避免的政策风
公司股东能经由法定程序转让其股权。股东转让股权应当遵守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其他股东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股份有限公司得股东是可以转让股权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也可以转让。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记名股票可以以背书或其他方式转让,不记名股票交付即是转让。
股权内部转让原则上是不需要其他股东同意。一般只有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股东会决议无效的情形有: (一)公司章程未明确规定罚款的标准、幅度,据此作出罚款决定的股东会决议无效。 (二)越权作出的股东会决议无效。 (三)剥夺股东获取红利权利的股东会决议无效。 (四)停发单个股东分红款的股东会决议无效。 (五)扣减股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决议内容:会议时间;会议地点;会议性质;参加会议人员;会议议题;具体决议内容。最后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股东会决议是股东会就公司事项通过的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