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11
1、担保人(保证人)在借条上签字,并写明:当借款人不还钱时承担保证责任的,属于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即保证人在债务人的财产经法院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2、如果借条上写明的保证责任约定不明
没有担保人可以使用民间借贷中的借条。因为只要借款人自愿书写,就符合借款金额、借款人姓名等各种要求。担保人只是为了保证债权的实现而增加的第三方担保责任,即使没有,也不会影响借据的效力。借款人到期不还款的,贷款人可以根据有效借条直接向法院起诉。
1、没有借条也需要还钱,没有借条可以通过以下证据证明借贷关系; (一)当事人有借款的合意的证明:双方就借款、还款等问题进行电话沟通的通话录音、聊天记录或手机短信;第三人在场的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等。 (二)有交付钱款的事实的证明:银行转账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他人在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或者借款合同上签字或者盖章,但未表明其保证人身份或者承担保证责任,或者通过其他事实不能推定其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他人在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或者借款合同上签字或者盖章,但未表明其保证人身份或者承担保证责任,或者通过其他事实不能推定其为
保证,分为通常保证和连带保证。 1、如果在保证时写明如果借债人不能偿还,负责保证,那么就是通常保证,法律上对通常保证是这样限定的,当借债人在法律上不能偿还(申请执行后,不能执行),才能够执行保证人的财
如果担保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话,可以。 保证人设立的本质是保证债权人能够实现债权,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债务人不还债的时候,债务人和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因此,如果债务人无力还债,债权人可以要求保证人
首先,我国法律并没有对民间借贷的保证人作出过多限制。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当然可以选择第三方担任保证人,担保合同的继续履行和相关债务的清偿。换句话说,民间借条没有担保人,也是合法有效的。民间借贷中的借条的合法有效性,不取决于担保人的有无。相
借条上是可以写上担保人的。除了写上担保人的名字,并且由担保人签字之外,还应当写清楚担保人担保的方式,担保的内容,担保的期限。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如果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那么是按一般保证来处理。目前诉讼时效已经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起诉的条件包括适格的原告、明确的被告、明确的诉讼请求和属于受诉法院的管辖范围。若是债务人跑路了,债权人只要知道债务人的相关个人信息,如:身份证号、住址、联系方式等,就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就算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