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4
起诉离婚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在女方户籍所在地起诉。可以起诉的法院有:一般是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在法定特殊情形下,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
提起离婚诉讼的,一般需在被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起诉,若对方存在以下情况可以在自己的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1、对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 2、对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 3、对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 4、对方被监禁。
如果存在下列情况的可以在原告户籍地起诉离婚: (一)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 (二)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 (三)被告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 (四)被告被监禁的。
1、女方的户口已经转移到男方一起,被告住在哪里,原告也住在哪里。 2、被告正在服刑,或者被采取强制性措施如戒毒等。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
起诉离婚可以在女方户籍所在地起诉。 起诉离婚的管辖规定有: 1、起诉离婚的原则是原告就被告,要去对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2、被告没有住所地的,到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3、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其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
可以在原告户籍所在地起诉离婚。被告下落不明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的,原告是要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离婚诉讼的,被告已经被监禁而原告要提起离婚诉讼的,只要被告符合上述条件之一,原告就可以在自己户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通常情况下,离婚诉讼中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若是男方起诉离婚的,原则需要到女方的的户籍所地法院起诉离婚,不能到男方的户籍所在地起诉离婚。若是女方起诉离婚的,原则需要到男方的的户籍所地法院起诉离婚。
可以,但是起诉离婚一般要到被告住所地的法院起诉,如果被告离开住所地,在外地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住院就医除外),才可以到原告住所地或者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1、男方户籍迁出后尚未落户的,且女方的经常居住地与户籍地一致的,此时女方可以在女方的户籍地起诉离婚。 2、男方户籍迁出后尚未落户的,且女方的经常居住地与户籍地不一致的,此时女方可以在女方的经常居住地起诉。
如起诉离婚的,一般以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为准。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女方户籍所在地起诉离婚的情况有以下几种: 《民事诉讼法》规定: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