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11
宅基地确权和房产证没有关系。宅基地是集体土地性质,宅基地确权是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农民的宅基地进行确权,房屋产权确权是拥有买卖权的国有土地性质上的房屋进行的确权。宅基地的使用权归农民,所有权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即国家所有。而房屋产权是购房者通过交
宅基地没盖房不能获得赔偿。宅基地属于无偿划拨,集体成员仅对其上的房屋享有权利,没盖房的宅基地不存在对地面上建筑物进行评估补偿,因此可以不予作价补偿。
没有宅基地的农民可以申请宅基地。申请条件: 1、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 2、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 3、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
宅基地打了地基可以确权。经过申请报批的宅基地就可以确权。没有经过审批,就算打好地基的宅基地也不能确权。农村村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设立宅基地使用权: 1、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 2、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
宅基地打了地基可以确权。经过申请报批的宅基地就可以确权。没有经过审批,就算打好地基的宅基地也不能确权。农村村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设立宅基地使用权: 1、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 2、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
我国法律规定“房地一体”原则,即所谓的“房随地走、地随房走”。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所有权在转让、抵押等处分时,具有一体化的特色,即其中任何一项权利的处分将导致另一项权利随之处分。这两项权利的主体必须保持一致,土地使用权依法转让,其地上建筑物和
宅基地确权一宅多户处理方式如下: 1、自愿退出并给予适当补偿; 2、拆除处理; 3、缴费后有偿使用宅基地; 4、结合实施村庄规划、新农村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对多占、超占、乱占宅基地等按照规划进行逐步调整,同时积极引导村级通过民
一处宅基地两处房子无法确权。因为一处宅基地不能分为两户,如果村民拥有两处宅基地并且面积都达到标准的情况下,其中一处的宅基地有可能被村集体依法回收。农村村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超过规定面积标准的,按照实际批准面积进行确权登记,并在土地登记簿和土
一处宅基地两处房子无法确权。因为一处宅基地不能分为两户,如果村民拥有两处宅基地并且面积都达到标准的情况下,其中一处的宅基地有可能被村集体依法回收。农村村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超过规定面积标准的,按照实际批准面积进行确权登记,并在土地登记簿和土
宅基地红线外房子不能确权。农村宅基地只是一种使用权,所有权归村集体。农户对宅基地上的附着物享有所有权,有买卖和租赁的权利,不受他人侵犯。房屋出卖或出租后,宅基地的使用权随之转给受让人或承租人,但宅基地所有权始终为集体所有。出卖、出租房屋后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