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5
工伤事故的认定标准:如果职工具有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而受伤;在单位患职业病;或者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等情形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以下情形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非因工作原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伤害的、突发疾病抢救无效在48小时后死亡的;因工外出期间从事个人活动受到伤害或发生交通事故但本人负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的;自残或者自杀的;见义勇为的;故意
工伤认定办法是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被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法律规范。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用以规范工伤认定程序、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交通事故同等责任可以认定工伤。法律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鉴于认定工伤的原则是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工作原因受到的伤害,根据该原则以下情形不能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非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不是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的;因工外出期间,但从事个人活动受到伤害的。
自愿放弃工伤认定,是无效的。无论是人身损害民事赔偿,还是工伤保险,伤残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确定赔偿标准(计算工伤保险待遇)的基础和前提条件,不进行鉴定,就不能正确适用法律计算赔偿额度。因此,签订《自愿放弃伤残鉴定协议》与法律规定相悖,属于
劳动者对于工伤鉴定不服的话,那么是可以进行申诉或者复议的。具体而言,即职工对于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重新鉴定申请。这种申请属于复议,有关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用人单位如果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复议与诉讼之间没有前置关系,直接申请复议在诉讼,或者直接诉讼都是可行的。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
没有劳动合同认定工伤需要提交事实劳动关系材料,没有合同的异地工伤认定处理办法跟没有合同的本地工伤认定相差不大。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第2款规定,工伤职工在事故发生伤害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