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1
就死亡当事人的遗产进行代位继承的前提条件包括有: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能作为被代位继承人的只能是被继承人的子女,代位继承人为被代位继承人的直系亲属,拟制血亲也可代位继承等。
代位继承的遗产范围为被代为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部分。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项法定继承制度。
孙子享有代位继承权。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因此,孙子有代位继承权。
遗嘱不发生代位继承。代位继承是指在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这是对法定继承的补充,与遗嘱继承在性质、范围、条件等方面是不同的。我国法律规定,只有法定继承才能代位继承,遗嘱继承不能代位继
儿媳不是直系血亲,不享有代位继承权。享有继承权的人已故,应当有其继承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方式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即享有代位继承权。
代位继承是和本位继承相对应的一种继承制度,是法定继承的一种特殊情况。它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项法定继承制度。
代位继承一般不是必须要继承权公证的。根据相关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并没有放弃继承,代位继承人有继承权。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且代位继承是否有效与是否公证无关。
代位继承不一定能继承全部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如果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律规定,依法适用代位继承的,代位继承能继承被继承人生前有权继承的全部遗产。
在我国侄子是不可以代位继承叔叔的遗产的,代位继承只能是被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旁系血亲是不能代位继承的。代位继承的具体的规定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
代位继承在以下情况下发生: 1、被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只有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才能引起代位继承。 2、被代位继承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3、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