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1
被继承人的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曾外孙子女都可以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不受辈数限制。被继承人的养子女、已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生子女可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亲生子女的养子女可代位继承。被继承人养子女的养子女可代位继承。与被继承已形成
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项法定继承制度。 发生代位继承的条件: 1、被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 2、被代位继承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下列人员是代位继承的主体:如果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如果是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权是指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的权利。根据法律规定,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 (二)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
第二顺位继承人没有代位继承权,代位继承是本位继承的对称。又称“间接继承”。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亲属代替被继承人子女的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子女的应继承的遗产份额的制度。
代位继承效力如下: 1、由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该已死亡的被继承人的子女,作为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分配该已死亡的子女可以分得的遗产份额。 2、代位继承没有辈数的限制。 3、代位继承人如果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
代位权行使是指人民法院以债权人的名义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法律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
代位继承权中继承的范围有: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代位继承人的代位继承权以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为限。且代位继承人死亡的,被代位继承的份额由其他继承人继承。
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由被继承人死亡的,被继承人留有的遗产由其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作为代位继承人进行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留有的遗产。
代位继承是指在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宣告死亡时,本应由继承人继承的遗产,由已死亡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的法律制度。只有在被继承人子女死亡的情况下才会发生代为继承。
被继承人的儿子或女儿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前离开人世的,则该被继承人的儿子或女儿的晚辈直系血亲可以代替其来继承遗产,代为继承人能够继承的范围是被代位人所能够继承的范围,不可以超越该范围继承遗产。被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等
代位继承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亲属代替被继承人子女的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子女的应继承的遗产份额的制度。适用的条件:第一,被代位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第二,先死亡的被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