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3
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法律凭证,它把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用合同这一法律形式联系在一起,形成劳动关系,并通过劳动合同的内容规范和约束双方当事人的劳动行为,维护各自的合法权益,似乎劳动合同的作用就是确立劳动关系,规范劳动行为。
劳动合同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基本信息; 2、劳动合同期限; 3、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休息休假; 4、劳动报酬; 5、社会保险; 6、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事项。
1、劳动合同是建立劳动关系的基本形式。以劳动合同作为建立劳动关系的基本形势是世界各国的普遍做法。这是由于劳动过程是非常复杂的也是千变万化的,不同行业,不同单位合同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各不相同,国家法律法规只能对共性问题做出规定,不可
劳动合同是指在法律允许的前提下以书面的形式确立双方的劳动关系,如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无签定劳动合同,则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可以申请仲裁获得未签定劳动合同的月工资的2倍补偿;如用人单位无故单方面终止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由此可知,劳动合同无须劳动局备案盖章。不过有的地方劳动管理部门要求要进行备案,但是这不影响签订劳动合同就生效的后果。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书包括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等条款。
劳动纠纷,指劳动关系当事人之间因劳动的权利与义务发生分歧而引起的纠纷。劳动纠纷是现实中较为常见的纠纷。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与职工建立劳动关系后,一般都能相互合作,认真履行劳动合同,但由于各种原因,双方之间产生纠纷也是难
现役干部转改文职人员,是军队干部退役安置的一种新方式,是军队文职人员的新来源。现役干部转改文职人员后,为军队编制岗位从事管理和专业技术工作的非现役人员,在军队和社会生活中依法享有国家工作人员相应权利,履行相应义务。转改文职人员对象,主要是现
现役干部转改文职人员,是军队干部退役安置的一种新方式,是军队文职人员的新来源。现役干部转改文职人员后,为军队编制岗位从事管理和专业技术工作的非现役人员,在军队和社会生活中依法享有国家工作人员相应权利,履行相应义务。转改文职人员对象,主要是现
劳动者担任基层工会非专职主席、副主席、委员和专职委员、副主席、委员劳动合同期限的延长规定有一些区别。 非专职主席、副主席或者委员延长劳动合同期限的,应当自劳动合同期限届满之日起算,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至工会职务任期期满。
劳动合同的续订是指劳动合同期满后,当事人双方经协商达成协议,继续签订与原劳动合同内容相同或者不同的劳动合同的法律行为。劳动合同到期前,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是终止劳动合同还是续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到期后,如果用人单位未办理终止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