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3
股东抽逃出资,公司其他股东公司的债权人均可起诉该股东。根据《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十四条,股东抽逃出资,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其向公司返还出资本息,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
股东不是必须转让出资,出资转让需基于平等自愿的情形下进行。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
股东瑕疵出资是不会影响股东权利的。公司可以要求股东予以补正,若股东拒绝补正或无法补正的,可以按照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且该责任与股东权利无关。
股东不可以抽逃出资。依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抽逃出资是指在公司验资注册后,股东将所缴出资暗中撤回,却仍保留股东身份和原有出资数额的一种欺诈性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
查询出资的证明材料。现实出资应提供银行的进账单或其他资金证明。实物出资的应提供实物已实际过户的依据,如以房产、汽车等实物出资的,应将房产证和汽车等实物出资的应将房产证和汽车行驶证实际变更到公司名下。
履行出资义务是股东身份的认定标准,出资证明,有公司财务账册、公司出具出资证明书、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等不同证明形式;公司财务账册、公司出具的出资证明书属于实质性出资证明,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属于法定形式上的出资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股东未足额缴纳出资可在银行开立的账户中看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
股东的出资,是公司设立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物质基础,股东出资形成的有限责任公司的全部法人财产,是公司对外承担债务责任的保证。所以,确保股东出资到位,是维护公司的正常经营与发展,保证公司必要的偿债能力,维护债权人利益的必要条件。所以公司成立后
出资瑕疵股东对其他股东有违约责任。不论公司是否成立,股东违反出资义务就应当向其他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责任承担方式主要是损害赔偿。损害赔偿应该坚持完全赔偿原则。
干股和实股具有如下的区别:干股一般指的是股份公司无偿赠送的股份,可赠送给公司发起人、或者公司职工等人;而实股是股东以其实际出资而享有的股权,可以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所有。
法人股东和自然人股东的区别如下: 1、表现形式不同。法人股东是法律拟制的组织,具有抽象性。自然人股东是具备实体的个人; 2、行使权利的方式不同。法人股东以股东代表依据授权书行使权利,后果则由法人股东承担。自然人股东直接行使股东权利并承担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