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07
建设工程领域相对比较复杂,现实中,施工单位往往是把工程分包、转包给没有资质的个人或其他组织,这些组织招用的劳动者受伤了,索赔往往十分困难,施工单位和这些分包、转包单位通常互相推诿,这种情况下应该怎么办呢?按照法律规定,施工单位将工程违法转包
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 2、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
工地上受伤的,应先进行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的,再进行伤残鉴定,根据伤残等级享受工伤保险、工伤医疗待遇。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
用人单位在工地发生工伤,用人单位不赔偿,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方法维权;当事人之间协商;向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基层人民调解组织或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向人民法院
工地领取计件工资的工人工伤后获得以下赔偿: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住院伙食补助费;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其他。
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如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的,产生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劳动者可以主张人身损害赔偿。
工地出工伤,劳动者有权获得以下赔偿: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其他。
私人工地工人受伤,如果该工地的总承包为用人单位,那么就按照工伤保险待遇的相关规定进行赔偿。赔偿额的标准主要包括以下赔偿项目: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康复治疗费、辅助器具费、停工留薪期工资、生活护理费。
劳动者在工地发生工伤,如果用人单位负有赔偿责任且不赔偿的,应该通过下列方法来处理;当事人之间协商;向基层人民调解组织或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等申请调解;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则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职工可以工作时手被烫伤的可以申请工伤认定,享受工伤待遇。职工发生事故伤害的,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在工地受伤赔偿,要根据因工致残的不同等级给予不同的赔偿。主要赔偿项目:医疗费,包括住院期间、康复训练期间、工伤复发期间的医疗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用参照地方工伤职工辅助器具配置项目及费用限额标准;停工留薪期工资,原工资
工地工伤理赔流程: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携带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等资料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工伤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