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17
聚众斗殴辩护词需要包括七个内容: 1、问候语。尊敬的审判长,各位审判员; 2、请求事项。写清楚事件的经过; 3、事实之辩,被告人未参加聚众斗殴; 4、法理之辩,被告人不符合犯罪构成要件; 5、法条之辩,嫌疑人不符合聚众斗殴的主体资格; 6、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 二、客观要件。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纠集众人结伙殴斗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四、主观要件。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犯罪。
聚众斗殴未遂可以判无罪。聚众斗殴是抽象危险犯,没有未遂的情形,只要有聚众斗殴的行为,就可能构成聚众斗殴罪,聚众斗殴只处罚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如果多人聚集未发生斗殴行为的,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6条规定:结伙斗殴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结伙也可能是两人也可能是三人以上,结伙斗殴涵盖
行为犯是指实施了犯罪基本构成要件行为即为既遂,无须发生特定的犯罪结果或有该犯罪结果发生的法定危险的犯罪类型。举动犯是指以着手实施具体犯罪的实行行为作为犯罪构成要件的犯罪类型。行为犯与举动犯的不同在于,
聚众斗殴罪量刑指导意见1.构成聚众斗殴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1)犯罪情节一般的可以在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行为人实施了聚众行为后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没有实施斗殴行为,是聚众斗殴犯罪中的何种犯罪形态存在认识上的差异。有观点认为,聚众斗殴罪是行为犯,只有完成聚众行为并着手实行斗殴行为时,才构成
聚众斗殴罪是我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规定的罪名,具体是指犯罪分子出于对他人进行报复或其他不正当的目的,纠集三人以上结伙与他人互相斗殴,破坏社会公共秩序的犯罪行为。聚众斗殴罪侵犯的是社会公共秩序,但并不意味着聚众斗殴一定发生在公共场所,在私人场
犯罪嫌疑人涉嫌聚众斗殴罪时能否进行取保候审,需要看其是否符合下列情节之一,如果符合的,经过法院、检察院或公安机关的批准,就可以取保候审: 第一,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由于罪行不是很严重,所以可以取保候审; 第二,如
聚众斗殴罪的追诉时效为十五年。因为我国《刑法》中,追诉时效是根据罪名的法定最高刑确定的。如果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的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是五年;如果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是十年;如果法定最高刑为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