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0
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执行时,应当提交申请执行书,书写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执行人员记入笔录。提出书面申请执行或者口头申请执行的,应当说明申请执行的事实和理由,并附作为执行根据的仲裁裁决书。
对仲裁裁决执行方式是,当事人应当履行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如果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裁决,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是需要法定理由的。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七条和第二百七十四条的规定,被申请执行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可以裁定不予执行。
在仲裁庭作出的裁决生效,并在履行期满后,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首先,仲裁裁决的强制执行应当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申请。 其次,当事人应该向人民法院提交仲裁裁决强制执行的申请书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和海事仲裁委员会是我国的常设涉外仲裁机构,也是受理涉外仲裁案件的具有典型性、代表性的仲裁机构。 目前,我国除了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和海事仲裁委员会受理涉外仲裁案件,按照有关规定,依据《仲裁法》设立或重新组建的
涉外仲裁裁决的撤销事由有: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被申请人没有得到指定仲裁员或者进行仲裁程序的通知,或者由于其他不属于被申请人负责的原因未能陈述意见的;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与仲裁规则不符的;裁决的
若当事人对于驳回不予执行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就该事由向人民法院提出复议以进行救济。根据我国《关于人民法院办理仲裁裁决执行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申请执行人对人民法院依照本规定作出的驳回执行申请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
当事人在收到涉外仲裁裁决之后想要撤销的,应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申请。人民法院会在受理撤销裁决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撤销裁决或者驳回申请的裁定。
人民法院裁定撤销仲裁裁决和裁定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法定事由具体包括: 1.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 2.被申请人没有收到指定仲裁员或者进行仲裁程序的通知,或者由于其他不属于被申请人负责的原因未能陈述意见的
仲裁裁决一般是可以强制执行的。仲裁裁决生效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强制执行。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
不予执行的情形包括: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
仲裁保全是仲裁机构审理案件过程中,为保证裁决的执行,依一方当事人的申请,由人民法院裁定,对被申请人财产采取临时强制措施。一般是对需要保全的财物进行査封、扣押或冻结。仲裁保全的决定权由被诉人财产所在地或者仲裁机构所在地的中国法院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