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30
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应支付中介费。中介费也就是居间报酬,法律规定,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 所以中介已经促成了合同签订了,就应当支付中介费,后来又解除合同的,不影响支付中介费。
房屋买卖合同解除中介费是不退还的。 居间报酬的支付是以居间人促成委托人与第三人的合同成立为条件,合同是否履行不影响居间报酬的支付。 合同成立后又解除时居间行为已经完成,因此居间人可以取得报酬。
房屋买卖合同解除后中介费一般不予退回,买卖双方与中介另有约定的除外。房屋买卖合同成立后中介承诺已兑现,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因中介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导致房屋买卖合同解除的,中介费应予退还。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可以变更或解除地产买卖合同: (1)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并且不因此损害国家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 (2)因不可抗力致房地产买卖合同无法履行或者不能全部履行的; (3)因一方违约,使房地产买卖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的; (4)
不通过按揭申请的可以申请解除房屋买卖合同。购房者应向开发商发出退房通知,开发商在接到退房通知15日内为购房者办理退房手续,将全部购房款退还给购房者并根据按揭申请不通过的原因确定违约方,由违约方根据约定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以下房屋买卖合同属于无效合同: 一.房地产分离出卖,合同无效。 二.产权未登记过户,合同无效。 三.产权主体有问题,合同无效。 四.侵犯优先购买权,合同无效。 五.单位违反规定购房,合同无效。 六.价格欺诈,显失公平,合同无效。 七.非法转
房屋买卖居间合同的性质是一种中介服务的合同。房屋买卖居间合同是指居间人根据委托人的要求为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提供机会或进行介绍,而委托人须向居间人给付约定报酬的协议。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进行房屋买卖时可以委托中介撮合签订合同的,而中介撮合签订合同后,需要向中介支付费用,那么房屋买卖合同解除后; 中介费是否需要退还?中介撮合买卖双方签订合同后,支付的中介费用是不会退的,但如果因中介原因造成房屋买卖合同
解除合同一般需要具备以下的5个条件:1、由于不可抗力导致不能履行合同;2、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合同中的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
只要是双方(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真实的意愿表示,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双方当事人认可并签字或者盖章,就是有效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这是合同生效时间的一般规定,即如果没有法律、行政法规的特别规定和当事人的约定,合同成立的时间就是合同生效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