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2
对于民事纠纷,派出所处理明显不公平的,当事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或者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法》规定,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
投诉派出所通过如下处理方式: 1、可以直接去派出所,找派出所局长,反映这件事情,投诉该工作人员。 2、有权向人民警察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监察机关检举、控告。 3、可以拨打12389进行投诉派出所工作人员,根据提示,进行进一步操作。 4、
派出所服务态度差的话可以举报,原则上要去找区公安局。如果区公安局不管的话,可以上区政府的法制办。而且有些区公安局有的时候会有局长接待日,也可以在局长接待日时去举报。
可以找上一级公安部门,也可以找同级政府进行投诉。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派出所服务态度差的话可以举报,原则上要去找区公安局。如果区公安局不管的话,可以上区政府的法制办。而且有些区公安局有的时候会有局长接待日,也可以在局长接待日时去举报。
派出所的调解结果明显不公平的,当事人可以向具有管辖权的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法》规定,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
公安机关对于纠纷双方调解不成的,适用的处理方式是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提起民事诉讼。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民事纠纷,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调解不成或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
派出所处理结果不公,可以采取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1、向该派出所所属分县局的上一级公安机关(市局)提起行政复议。 2、向所属分县局所在的区、县人民政府申请复议。 3、向该分县局所在地区、县的法院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进派出所是否留案底,要根据处理的结果来区分,如果被公安机关予以行政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就应当有相关违法或犯罪行为记录,就有所谓案底;如果只是结果轻微,只是批评教育,也就不会有所谓的案底。
派出所对于情节较轻的案件,双方可调解并签订协议书;对于调解不成的做法有三种情况。第一种如果案件不构成犯罪,派出所就会出具《不立案决定书》,第二种是案件构成了犯罪,当事人需要承担一定的刑事责任,派出所会立案侦查;第三种是案件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