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9
在诉讼的时候应该选择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作为管辖法院去起诉。人身保险合同不同于财产保险合同,只有后者中存在保险标的物。这是因为人的寿命和身体都不属于物的范畴,不能称作保险标的物。因此人身保险合同不适用保险法第二十四条中保险标的物的条款。
1、协商和解 协商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根据保险法及相关法规、合同条款的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求大同存小异,自行解决纠纷的方式。 在争议发生后,双方应实事求是有诚意的进行磋商,彼此作出让步,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和解协议。协商和解一般有自行和解
房租合同纠纷可以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私下进行和解,和解不成可以向房管部门投诉或提请第三方加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以根据租房合同的内容交由指定机构进行仲裁,仲裁不能解决的可以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人身保险合同纠纷管辖权的确定(—)人身不能成为诉讼标的物,也不能成为保险标的物。在人身保险合同纠纷中,不存在民法学理意义上的标的物,因此也就不存在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由保险标的物所在
保险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因保险责任归属、赔偿金额的多少发生争议,应采用适当方式,公平合理地处理。按照惯例,对保险业务中发生的争议,可采用协商和解、仲裁和司法诉讼三种方式来处理: 1.协商和解
一是向当地保监局信访办投诉。 如果保险代理人及保险人在展业过程中,有违反国家法律规定的行为或违纪行为,可以向保监局投诉,通过行政途径解决。 二是通过保险调解委员会来调解。 一些大城市已经在国内建立了保
值得注意的是,在审理过程中不能机械的理解《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对所有的保险合同的管辖规定,而应该根据实务中具体的情况区别对待。由于人身保险合同不同于财产保险的人身属性,人身保险合同的标的是人的寿命和
发生股权转让合同纠纷的,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的途径解决纠纷: 1、在股权转让合同成立后,发生纠纷的,可首先与对方协商解决; 2、如果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如果合同中有约定仲裁条款或当事人事后达成仲裁协议的,可通过仲裁的方式解决; 3、
商品房预售合同是指,商品房预售方和预购方双方约定,预售方在约定时间内将建成的商品房所有权转移于预售方,预购方向预售方交付定金或部分房款,并按期接受商品房的书面协议。商品房预售合同以建造中的房屋为标的物,属于买卖合同的一种。从实践来看,商品房
出现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但是卖房人死亡的话,这时候买房人仍然可以选择与买房人的继承人进行协商,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解决双方之间存在的纠纷。如果双方事先订立了仲裁协议的话,买房人仍然可以与卖房人的继承人,通过仲裁的方式解决纠纷。但是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