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16
没有,对配偶的父母没有赡养的义务。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不是儿媳妇和女婿的法定义务,作为配偶有协助对方赡养的义务,但协助赡养不等于赡养义务。
子女没能力赡养父母的处理方式:若还有其他子女的,可以让其他有赡养能力的子女多承担一部分赡养义务,或由没能力赡养一方的子女代为履行赡养的义务。根据相关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
爷爷奶奶对孙子没有赡养义务,但有可能有抚养义务。通常情况下,对于子女的抚养义务应当由父母承担,因为父母是法定的抚养人,就算父母双方离婚了,也不能够消除掉对子女的抚养义务。在特殊情况下,如孙子的父母死亡或者失去抚养能力的,可以由爷爷奶奶来抚养
如果继子女与继父母形成事实抚养关系的权利义务关系,继子女是由继父母教育抚养的,那么继子有义务赡养养父的义务。反之如果双方未形成事实抚养关系的权利义务关系,继子无须赡养养父。
父母没有义务带孙子,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孩子的第一顺序监护人应该是自己的父母,抚养子女是父母法定的义务,在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时候,祖父可以抚养孙子,但不是法定义务。
对继子女是否有抚养义务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如果形成了抚养关系就有就必须抚养继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条件是: 1、抚养关系形成时,继子女应当是未成年人; 2、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必须要有长期共同生活的事实条件; 3、有长期的抚养时间存在。
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权去法院起诉子女支付抚养费等权利。所以,丧偶儿媳是否有义务赡养老人,要先确定其是否属于法定的赡养人。
再婚夫妻离婚继子对继父母不一定有赡养义务,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如果与继父母形成了抚养教育关系的,再婚夫妻离婚继子对继父母还有赡养义务,因为继父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继母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
女婿对岳父岳母并没有法定的赡养义务,只有协助赡养的法定义务。具有法定赡养义务的赡养人一般都是老人的子女以及其他有赡养义务的人。但女婿如果尽了抚养义务,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子女给父母的赡养费的标准:给付赡养费的数额,是根据赡养人的经济状况、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和被赡养人的实际情况来确定的。随着时间的推移和被赡养人实际需要,可以要求增加赡养费数额。
有继承权。 1、不赡养父母的子女有继承权,但应当不分或少分遗产。 2、对于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继承人一般应当均等。 3、如果继承人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4、作为有扶养能力
父母失去儿子的一般无权直接抚养孙子,孙子一般归其母亲抚养;如果孩子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其母亲无力抚养的或者有其他法定事由的,当事人有抚养能力的,可以得到孙子的抚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