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法律常识 > 刑事辩护法律常识

刑法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更新时间:2022.04.04

专题首页 法律短视频 律师说法 专业问答
行动指南
一、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公通字[2008]36号)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案(刑法第一百三十七条)]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 (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 (三)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5〕22号 第六条实施刑法第一百三十二条、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一百三十五条之 一、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的行为,因而发生安全事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对相关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的; (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 (三)其他造成严重后果或者重大安全事故的情形。 实施刑法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的行为,因而发生安全事故,具有本条第一款规定情形的,应当认定为“造成重大安全事故”,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第七条实施刑法第一百三十二条、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一百三十五条之 一、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的行为,因而发生安全事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相关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造成死亡三人以上或者重伤十人以上,负事故主要责任的; (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百万元以上,负事故主要责任的; (三)其他造成特别严重后果、情节特别恶劣或者后果特别严重的情形。 实施刑法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的行为,因而发生安全事故,具有本条第一款规定情形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十二条实施刑法第一百三十二条、第一百三十四条至第一百三十九条之一规定的犯罪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重处罚: (一)未依法取得安全许可证件或者安全许可证件过期、被暂扣、吊销、注销后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 (二)关闭、破坏必要的安全监控和报警设备的; (三)已经发现事故隐患,经有关部门或者个人提出后,仍不采取措施的; (四)一年内曾因危害生产安全违法犯罪活动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 (五)采取弄虚作假、行贿等手段,故意逃避、阻挠负有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实施监督检查的; (六)安全事故发生后转移财产意图逃避承担责任的; (七)其他从重处罚的情形。 实施前款第五项规定的行为,同时构成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规定的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第十三条实施刑法第一百三十二条、第一百三十四条至第一百三十九条之一规定的犯罪行为,在安全事故发生后积极组织、参与事故抢救,或者积极配合调查、主动赔偿损失的,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律师普法
  •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构成要件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构成要件

    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由于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重大责任事故罪

    2022.09.29 296
  •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重大责任事故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重大责任事故

    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由于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重大责任事故罪

    2020.12.27 702
  • 安全大检查应坚持的基本原则
    安全大检查应坚持的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的原则; 2、“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3、“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4、“安全具有否决权”的原则。

    2020.04.28 901
专业问答
  •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既遂刑法的量刑标准是什么,对工程重大安全事故

    根据刑法规定,构成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这里的重大安全事故,根据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

    2022-03-05 15,340
  • 新余重大车祸事故基本原则

    交通事故责任的划分依据主要如下: 1、当事人有无违章行为; 2、违章行为与事故之间有无因果关系; 3、违章行为在事故中的作用有多大。 如果有违章行为,且行为与事故之间有因果关系,这时就应根据当事人的违

    2023-06-28 15,340
  • 重大责任事故罪的主体是什么, 重大安全事故罪与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

    主体分别如下: 1、重大责任事故罪:主体: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是指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 2、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主体: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单位中对排除事故隐患,

    2022-02-05 15,340
  • 刑法中什么是工程重大事故,工程安全事故罪的构成

    重大工程安全事故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第一,客体要件。本罪的对象是人民的财产、生命安全和国家建筑管理制度。 第二,客观要件。本罪客观上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 第三,主要

    2021-10-31 15,340
法律短视频
  • 继承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01:23
    继承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继承法的原则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继承法的基本原则包括了:1、保护公民个人的合法私有财产原则;2、权利与义务相一致的原则;3、继承权男女平等的原则;4、保护弱者、养老育幼的原则;5、继承人之间互谅互让、协商处理的原则;6、尽量发挥遗产效用

    7,142 2022.04.15
  • 生产安全事故四不放过原则是指什么 01:13
    生产安全事故四不放过原则是指什么

    生产安全事故四不放过原则是指,1、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2、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3、事故责任人和广大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4、事故没有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不放过。要求必须针对事故发生的原因,在对安全生产工伤事故必须进行严肃认真的

    21,600 2022.01.26
  • 公路工程一级重大质量事故要满足哪些条件 00:54
    公路工程一级重大质量事故要满足哪些条件

    根据《公路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和报告制度》的相关规定,公路工程质量事故分为质量问题、一般质量事故及重大质量事故三类。公路工程重大质量事故是指由于责任过失造成工程倒塌、报废和造成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公路工程重大质量事故分为三个等级

    1,510 2022.04.17
刑事辩护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刑法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