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2
收购分公司的要求有: 1、收购方和分公司方都是出于收购的真实意思表示; 2、达成收购协议的,签订合并协议; 3、双方都要各自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分公司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进行签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如果分公司在签订合同时没有得到总公司的授权签订的合同也是不具备法律效力的,因为分公司它是不具备独立法人的所以也是不能承担民事责任的,在分公司签订了合同后也是会由总公司来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分公司注册的要求有,在三十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并提交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营业场所使用证明等文件。如果核准登记的,则发给分公司营业执照。
公司要求签空白合同的处理办法是:可以直接拒绝,先不谈空白合同有没有效的问题,对于劳动合同,法律明确的规定必须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才可以签订劳动合同,所以劳动者对于自己不愿意签的合同可以直接拒绝。
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一般情况下,劳动者都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相应的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14条的情况下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用人单位拒绝续签违法,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
公司没有续签合同超出一个月的,劳动者可以要求赔偿。双方打算在合同期满后再次续约的,就应当在一个月内及时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的,公司需每月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一般最多不超过十一个月。
公司合并需满足下列要求: 一、须以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存在为前提。 二、应按一定的法定程序进行。主要是由于公司的合并不仅引起合并前公司的权利义务的变更,而且关涉到与这些公司有相关权利义务的民事主体的利益。
分公司和总公司不需要签合同,原因如下: 1、分公司不是独立的法人,只是总公司的派出机构,不能独立地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 2、分公司经营所得属于总公司; 3、分公司对外所欠债务和法律责任也归属于总公司; 4、分公司和总公司内部职能部门的区别是
分公司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所进行的经营合同,基本上都是有效的。因此,在与分公司签订相关合同时,作为合同相对方,一定要审查分公司的总公司对其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明白总公司是否授权其对外签订合同,以及授权的额度。
符合以下条件即有效: 1、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必须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行为能力。 2、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3、合同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公司合并有下列要求: 1、首先需要存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公司。 2、合并要按照一定的法定程序进行。具体程序为,首先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然后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