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1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凡是未经债权人同意的债务转移,都是无效的。 这是因为,义务的转移关系到新的债务人的履行能力问题,对债权人的债权的实现存在切实的利害关系。 义务的转移无论全部还是部分,未经债权人同意的,债务人不得转移合同义务。
债权转让不通知债务人不行。因为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如果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所以转让债权必须通知债务人。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益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属于债权人的除外。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
债权转让后能起诉原债务人,但需满足一些条件: 1、该债权依据法律规定是可以转让的。 2、债权人转让债权时通知过债务人。 3、起诉的权利不是专属于原债权人的。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
债权和债务可以同时转让给一个人,如果对方同意的话,这种情况是可以存在的。 通常情况下,债务和债权应该分属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对象,但是,在商业竞争中,特殊情况下可以将债权和债务同时转让给同一个人,这也是为了减少企业的经济风险,增加资金运转。
债权转让合同随意撤销不行。依法成立并生效的债权转让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受法律保护,该合同当事人不享有任意撤销权,一方当事人想要撤销该合同的,必须经另一方当事人同意。
债权转让时,债权人的从权利一并转让给受让人,而从权利一般是指担保权、债权人撤销权、债权人代位权等权利。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
债权债务转让后受让方可以行使权利。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的,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的,适用债权转让、债务转移的有关规定。
债权转让后义务不转移。债权转让是权利的转移,一般不涉及义务转移。债权转让是指债的关系不失其统一性,债权人通过让与合同将其债权转移于第三人享有的现象。
注意下列问题: 1.转让债权应当通知债务人。 2.债务转让应当取得债权人同意。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转让权利或者转移义务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要依照其规定。 4.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公司转让债权债务需注意下列事项:该债权债务是否是可转移的,是否是真实有效存在的;公司与受让人订立的协议是否合法;以及公司是否获得了债权人的同意;是否通知了其债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