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9
可以。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依法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性付清劳动者工资。无论是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还是转正之后解除,单位都需要给劳动者结清工资。
解除劳动合同不支付工资是违法的,用人单位不支付其工资,劳动者应当保留好相关的证据,到当地的劳动部门进行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企业是不能扣押员工工资的,企业必须按时、足额支付工资,即使合同已经解除,在合同解除之日前必须要结算完员工工资。
不存在不发工资,劳动合同自动解除的情形。当满足法律规定的劳动合同解除条件,劳动合同才可解除。用人单位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不解除劳动合同的工伤赔偿中,造成一般伤害的应该赔偿的项目有:医疗费、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住宿费等;造成伤残的,还应该在此前的基础上,加上工伤期间的工资、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
公司不发工资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解除劳动合同的代通知金是上月应发的工资,代通知金是指用人单位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应该提前一个月通知的情况下,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依法提前一个月通知的,以给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替。
劳动合同解除了工资不发的,劳动者可以到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单位,或者可以到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而且如果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是单位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在申请劳动仲裁时还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解除合同是有工资的。如果用人单位尚未结清工资的,需依法结清工资,不能因为合同解除了而克扣、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支付工资的,劳动行政部门可以责令限期支付。